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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1月24日召開的天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今年本市將繼續落實市委市政府增加羣衆收入21條政策措施,以企業職工和低收入羣體爲重點,全面提高職工羣衆收入,確保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10%。
據悉,本市將採取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相結合的手段,保護職工羣衆勞動所得。完善企業勞動報酬總額目標考覈,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納入區縣政府考覈體系。適度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指導線,探索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加強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深入開展企業薪酬調查,完善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發佈制度,強化國有企業經營者與職工收入增長掛鉤,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工資水平。
此外,本市將大力推進勞資雙方協商共決,讓職工收穫價值,更收穫尊重。推動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面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帶動私營、外資企業依法推行工資集體協商;依託工會、企聯、工商聯和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協商,把更多小微企業納入協商範圍。年末,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建會企業達到85%以上。
同時,創新勞動關係管理,運用社會治理思維和方式化解勞資矛盾,協調利益關係,構建規範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係。繼續推進濱海新區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綜合試驗區建設,示範帶動全市創建和諧勞動關係。深入開展和諧企業創建活動,健全評價體系和動態退出機制,力爭和諧企業突破1萬家。加強對人才派遣、勞務派遣組織的監督管理,探索建立社會保險費第三方賬戶管理機制。加快推進用人單位守法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建設,實現對用工單位的動態評價、全程管理。堅持源頭治理,將預防調解向基層和企業延伸,逐步在大中型企業、行業及商會(協會)普遍建立調解組織。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對舉報投訴案件一訴全查,爲勞動者守住權益保障的底線。(記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