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29日電(記者劉碩陽)近日,國家體育總局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體育部門所屬大型體育場館在今年2月1日前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
通知要求,大型體育場館和區域內的公共體育場地和設施應免費、低收費向社會開放。每週開放時間不少於35小時,全年開放時間不少於330天。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學校寒暑假期間等,每天開放時間不少於8小時。同時,大型體育場館每年應免費向公衆提供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包括舉辦一定次數的公益性體育賽事、體育講座、展覽、體育技能培訓以及國民體質測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