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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任朝亮通訊員穗檢宣)深入社區,查訪案件線索;走進企業,提供“精準服務”;來到村鎮,化解矛盾苗頭……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廣州市檢察機關立足檢察特色,針對大型企業、農民羣體、社區羣體、商務羣體和網絡羣體等不同的人羣,運用法律,有的放矢地服務羣衆,走出了新路子。
中心街鎮建立常駐檢察室
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廣州市檢察機關爲加強執法爲民意識,提升羣衆工作能力,把檢察工作服務羣衆落到實處,大力推行檢察長親自閱批、督辦羣衆重要信訪件和帶頭接訪羣衆制度,深入開展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基層接訪”、“帶案下訪”、“上門探訪”和“下鄉巡訪”等“四訪”活動。
爲加強黨員領導幹部與羣衆的聯繫和服務,制定並實施了《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做好領導幹部直接聯繫和服務羣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服務基層、方便羣衆、有利監督”爲原則,在市內人口較多的中心街鎮建立常駐檢察室,延伸法律監督和服務羣衆的觸角。堅持“開門辦檢察”,進一步加強民生服務熱線和“網上檢察院”等平臺建設,拉近與羣衆的距離,傾聽羣衆呼聲,接受羣衆監督。
積極開展被害人救助工作
市檢察機關還將複查辦案與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相結合,重點救助不起訴案件中生活困難的重傷被害人和死亡被害人近親屬。對不批捕、建議公安機關撤案的案件中生活困難、確有救助必要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也以適當方式給予幫扶救助。海珠、天河兩區檢察院對被害人救助的規範化建設進行了積極探索,如對生活困難且情況緊急的被害人實施小金額特別救助。2013年以來,廣州市檢察機關救助被害人31件31人,救助金額63.15萬元。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