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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蘇最低工資標準對比圖(董城製圖)
“網聞”回放
春節加班能拿多少加班工資,一直是上班族最關心的話題。最近有網友發帖稱,如果春節7天全部加班,並且沒有按規定安排補休,至少可以拿到1195.8元加班工資。春節期間的加班費到底該怎麼算呢?
據瞭解,春節長假7天加班費的計算標準是以地方最低工資標準爲依據的,因此全國無統一標準。網傳春節長假7天加班不補休加班費最低可得1195.8元,其計算依據是江蘇省蘇州市2013年7月1日起實施的每月153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而北京市目前最低工資標準爲每月1400元。
北京市春節7天假期加班費到底該發多少?又是依據怎樣的標準計算得出?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市多家單位勞資部門負責人。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介紹,北京市目前正在執行的關於工資發放的地方性法規,是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年12月12日起頒佈實施的《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該規定的適用對象是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北京市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資發放標準也依照此規定執行。
北京市有關規定明確: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北京市演藝集團人事部負責人表示,今年春節,法定假日爲1月31日(初一)、2月1日(初二)、2月2日(初三)。按規定,員工在這三天加班的,應支付三倍工資,且不得以調休或者換休的名義拒付加班工資;員工在2月3日(初四)、4日(初五)、5日(初六)、6日(初七)這四天加班的,單位半年內可安排同等補休,或支付雙倍工資。
今年1月29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佈集中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其中,從4月1日起,將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400元調整爲1560元,增加160元。
北京市教育系統某事業單位勞資科負責人向記者透露,雖然北京市已經明確在全市範圍內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但各單位普遍實施尚有一個過程。對於市屬黨政機關和許多事業單位而言,幹部職工工資依靠政府財政撥款,工資上調以財政撥付變動之日爲準,應該統一在今年4月份開始施行。目前各單位普遍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仍是每月1400元。
根據北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單日最低工資計算方法是以1400元除以21.75的平均工作天數,即每日64.36元。按照春節假期前三天三倍工資計算,前三天最低工資收入應爲64.36元乘以3倍再乘以3天,即579.24元;春節假期後四天的最低工資收入應爲64.36元乘以2倍再乘以4天,即514.88元,兩者相加即可以算出,北京市春節長假7天加班不補休加班費最低可得1094元。
此外,根據北京市將於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羊年春節期間北京市職工連續7天工作且不補休,加班費最低可得1218.9元。另據記者採訪瞭解,一方面各用人單位在制定勞動者工資標準時會有工齡、職級等諸多因素,對員工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實施“一刀切”的單位本身就比較少;另一方面,勞動者在春節期間連續7天加班且不補休情況的也十分罕見。因此,所謂春節7天最低加班費標準其實僅是個理論數字。(本報北京2月8日電本報記者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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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