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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市民將銀行卡密碼寫在了卡的背面,丟失後被盜刷13.8萬元,所幸警方及時破案。爲此,警方建議有關部門加大對POS機的監管力度,提升個人申領POS機門檻,防止不法分子通過POS機盜刷銀行卡套現作案。同時提醒市民,千萬不要把密碼寫在銀行卡背後,免得丟失後被盜刷。
去年11月18日,東麗區魏女士和鄰居到和平路逛街。當天下午,乘坐公交車返回途中,魏女士的皮包被人劃開,錢包不翼而飛。魏女士雖然有些懊惱,但想到錢包裏只有幾百元錢,就沒有報案。兩天後,魏女士整理財物時突然意識到,自己的銀行卡在丟失的錢包內,而銀行卡密碼寫在了卡的背面。驚慌失措的她趕忙到銀行辦理掛失,卻被銀行告知銀行卡內的13.8萬元已全部被人轉走。無奈之下,魏女士只得報警。
市公安局公安公交總隊對此案非常重視,立即調取了魏女士銀行卡的近期取款清單,發現嫌疑人先是在南開區某銀行的ATM機取走了3000元(單筆取款最大限額),又通過一無線POS機將卡內剩餘存款全部轉走。通過查看銀行卡流水單,警方找到了轉賬POS機所屬機構——本市某理財公司。偵查員隨即前往該理財公司調查,但從該公司出示的POS機賬戶流水中並未找到魏女士賬戶號碼。後來查明,該公司的涉案POS機爲北京一POS機代辦機構發放,故而在天津無法查詢其流水記錄,需到北京尋找POS機的代發機構。偵查員隨即趕往北京,在中國銀聯工作人員協助下,到發放POS機的公司查詢相關信息。隨後偵查員發現,轉走魏女士銀行卡內存款的涉案POS機被違規掛靠在兩個用戶名下,也就是說,除了本市某理財公司,涉案的POS機還屬於另外一名用戶。
警方通過查詢POS機客戶信息變更記錄,很快找到了它的另一個主人——家住本市河西區的洪某。在證據面前,洪某供出了同夥紅橋區人李某。前不久,李某找洪某借POS機,說要幫幾個兄弟“套錢”。洪某答應了並索要了6000元使用費。落網後的李某供出了扒手川東和小勇,並交代了自己幫扒手利用POS機套現然後從贓款中分成的犯罪事實。
目前,嫌疑人川東、小勇和洪某、李某分別因涉嫌盜竊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