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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公交車上出現了小偷,司機是該勇敢抓賊,還是袖手旁觀?這個問題,看似簡單,但在實際生活中卻是個不容迴避的話題。市民伍女士說,她乘坐濱海公交102路車時,把小偷抓個現行,司機卻旁若無人,不理不睬,既不報警,也不關車門,致使小偷在同夥的幫助下逃脫,這樣的行爲讓她無法接受。
乘客敘述:車上出了小偷,司機袖手旁觀還罵人
伍女士說,事情發生在今年1月20日的上午11點多,她是在塘沽上海道的和平路公交站上了這輛102路公交車。
“當時不是高峯時段,上車的人並不多,但是,後面的幾個男子卻擠着我上了車。我當時沒有在意,從手包裏拿出公交卡打卡,但是,當我把公交卡放回手包裏時,卻發現裏面的錢包沒有了。”伍女士說,她立刻警覺地把貼在她身邊擠着她的那個男子抓住,認定他就是偷包的竊賊,而該名男子也很知趣,隨即把錢包扔到了車廂的地上,並準備溜下車。
伍女士說,她以前有過多次被偷的經歷,不能這麼輕易地就把竊賊放走,她抓住竊賊死死不放,手裏剛剛買的肯德基套餐也掉到地上。“所有的爭執,就發生在公交車前部的自動投幣箱,也就是司機眼前。司機卻紋絲不動,不給我任何幫助。我大聲喊司機報警,並讓他把車門關閉,以便‘甕中捉鱉’。讓我想不到的是,司機充耳不聞,坐在坐椅上看熱鬧。”
與該竊賊一起的還有另外的同夥,本來都站在車下,看到有了麻煩,他們就上車,用身體把伍女士別開,幫助該竊賊逃脫。“等到這夥小偷都下了車,司機這纔有了動作,像沒事人一樣,把車門一關,啓動了汽車。”伍女士說,司機的舉動讓她很生氣,上前與司機理論,雙方言語衝突,“司機不但不賠禮道歉,說又不是他偷錢包,還罵我說我的套餐掉地上弄髒了車,要我清掃,說小偷偷我的東西,是我自己活該。”
事後,伍女士向當地警方報案,並向濱海公交公司做了投訴。
濱海公交:司機做法不當,但讓司機現場搏鬥也有顧慮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濱海公交集團公司,並查看了當時的監控錄像。記者發現,乘客伍女士所述的事發經過基本屬實,該司機是男性,伍女士與小偷爭執時就在他的身側,該司機始終端坐駕駛座,目不斜視,對伍女士的求助未作任何理睬。伍女士與司機言語爭執後,雙方出言均有過激,司機要求伍女士打掃車廂衛生,並說她被偷“活該”。
濱海公交公司相關負責人稱,該公司經研究後認爲,當值司機的做法和言語確有不當。“乘客當時也不是很冷靜,責怪司機的言語激烈,甚至往車廂裏扔東西。我們已經對司機進行了處罰,讓他暫時停職,其他後續處理將在進一步研究後做出。”
該負責人說,這類偷竊事件並不是個例,該公司不久前就發生過一起類似事件,竊賊被發現後,拿出兇器,險些發生惡性傷害事件。強行讓司機上去搏鬥,肯定也有顧慮。目前,當地警方已經介入了此案,據稱這夥竊賊以前有過前科,初步分析,此次是4人團伙作案。
思索:以後出了竊賊咋辦?
既沒有人員受傷,也沒有丟東西,這個事情或許只是一件小事。但是,卻給人留下一個思考。公交車上出了小偷,司機是該站出來,勇敢搏鬥?還是應該兼顧到大多數乘客的安全,儘量不發生激烈衝突?
南開大學法學院李曉兵副教授說,乘客購票上車,公交公司和司機有責任保證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發生偷竊事件,無論是從法理還是道義上,司機都不應該袖手旁觀。“不過,我們也不能過分苛責,讓所有人都成爲英雄。公交車司機也是普通人,也有家庭,也有妻兒,公交車上的扒竊案件較多,強行要求司機必須捨命搏鬥,實際操作上,也有一定難度。”
李曉兵說,濱海公交的顧慮也不無道理,一般的竊賊以錢財爲目標,一旦被發現,通常會溜之大吉,如果強行阻攔、扭送警方,也有可能會引發竊賊鋌而走險,持兇器行兇,如果能冷靜處置,將竊賊嚇走,然後再根據線索及時報警,或許也是一個兩全之策。
“即使司機不願意與小偷直接發生衝突,也應採取很多方式應對,盡最大可能保障乘客利益。有的小偷習慣在熟悉的線路上行竊,司機常年運營,有時甚至認識這些人。當發現這些人上車時,司機應該大聲提醒乘客注意,當小偷行竊時,更應大聲喝止、喝退。事發後,司機還應及時報警,保留車載錄像,供警方破案。”
李曉兵說,此次事件中,司機不但置之不理、甚至事後與乘客發生爭執,其做法並不可取,而作爲公交公司,也應制定相關的預案,告知司機各種應對方案、技巧。此次事件,值得所有公交公司和司機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