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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尋釁滋事案提起公訴,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酒後劃車的被告人張某、李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李某都是外地來津的打工族,分別在兩家餐廳擔任廚師。2013年6月的一天凌晨,張某、李某喝酒後回到李某租住的小區。在進入小區後,張某撿起路上的石頭無故將路邊右側停靠的五輛汽車車身劃傷,李某用同樣手段將停靠在道路左側的八輛汽車車身劃傷。案發後,經群眾報警,張某、李某被抓獲歸案。經鑒定,張某劃傷的五輛汽車修復價格共計4900元,李某劃傷的八輛汽車修復價格共計7100元。
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張某、李某判處刑罰。(記者王赫岩通訊員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