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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汽修廠工人夥同數名同事,於夜晚竄至多地盜竊多部汽車上的電瓶。日前,該男子被河北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河北省男青年魏某於2013年間與方某、杜某、邱某(均已判刑)及胡某(另案處理)同在本市一家汽車修理廠打工。魏某與方某等人預謀後,駕駛一輛夏利牌轎車於同年5月17日晚,先後在本市北辰區鐵東北路快速路天橋下,竊得被害人劉某廂式貨車上的電瓶兩塊(經鑑定價值952元);在北辰區一家汽車銷售公司附近,竊得該單位停放的四輛無牌照江鈴牌商品車上的電瓶四塊(經鑑定價值1711元);在北辰區一別墅區附近,竊得被害人董某廂式貨車上的電瓶一塊(經鑑定價值504元)。次日2時許,魏某又與上述同夥竄至河北區一家食品廠附近,正在以上述手段竊取電瓶時,被巡邏民警發現,方某、杜某、邱某被當場抓獲,魏某與胡某逃匿。後魏某於同年9月23日到黑龍江省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記者孫啓明通訊員王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