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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教育部近日發佈《教育重大突發事件專項督導暫行辦法》,今後如果發生教育突發事件,將向社會公佈督導報告和地方整改方案,接受社會監督。
教育部督導辦主任何秀超介紹,《辦法》的出臺是要建設一支應對“教育重大突發事件”的“救火隊”。
何秀超:一直以來,涉及教育的重大突發事件時有發生,這包括自然災害,包括校園安全,校車安全,食品安全,考試安全,也包括一些師德敗壞事件等等。推動教育重大突發事件有效解決,需要通過教育督導及時對地方政府和學校進行督促檢查。
《辦法》規定,實施重大教育突發事件專項督導,將堅持“及時有效、公正公開”的原則,內容將涵蓋從預防隱患,開展救援、立案調查到事後評估等應對重大教育突發事件的全過程。特別重大的教育突發事件,將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督導,並向社會公佈督導報告和地方整改方案,接受社會監督。
何秀超:推動教育重大突發事件的解決,需要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緊密配合。我們還建立了建立了信息報告制度和督導問責機制,規定專項督導結果是對相關單位和負責人進行問責的重要依據,也明確了要對教育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記者杜希萌)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