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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4日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批准劃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的決定。從美麗天津建設的總體部署,到《天津市綠化條例》的制定實施,再到劃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具體規定的出臺,本市已形成完備的生態文明建設的政策法規體系,爲美麗天津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法制支撐。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高紹林細數了本市生態文明建設政策法規體系構建的路線圖:黨的十八大強調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習近平總書記在天津考察工作時明確要求要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打造美麗天津,市委十屆三次全會對美麗天津建設做出了總體部署。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綠化條例》依法保障和促進美麗天津建設。爲進一步貫徹市委要求,將《天津市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具體化,將保護生態環境轉化爲全市人民的自覺行動,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批准劃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的決定。
“本市劃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工作,得到了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凝聚了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智慧和力量。”高紹林說,今年1月10日市政府召開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天津市生態用地保護紅線劃定方案》。1月23日,將《方案》通過《天津日報》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至1月29日,政務網點擊23萬多人次,政務微博瀏覽3.5萬人次,提出意見建議390餘條次。
劃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具體規定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明確了批准劃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的範圍,按照山地、河流、水庫和湖泊、溼地和鹽田、郊野公園和城市公園、林帶,分6項具體列名範圍。二是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分爲紅線區和黃線區,以市政府公佈的紅線、黃線爲準。三是管控要求。四是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責任。(記者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