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天津警方報道
天津北方網訊:別人好心爲女友介紹工作,該男子竟對“介紹人”進行敲詐勒索。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敲詐勒索案提起公訴後,河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王某家住本市,無業。被害人劉某曾爲王某的女友介紹工作。之後,王某以女友在崗位上被人欺負、未拿到工資爲由,採用手機短信等手段對劉某進行威脅。2013年5月的一天下午,王某在本市河東區某快餐店內敲詐勒索劉某16000元。后王某在逃離現場時被趕到的民警抓獲,贓款被公安機關收繳併發還被害人。 (記者王赫巖通訊員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