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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記者周晏珵、劉軼琳、曹子琛2月20日報道:今天,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市政府最近批准通過、即將於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調解辦法》(簡稱《辦法》)主要內容。
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事件,尤其是一些涉醫暴力行爲,不僅對醫療機構的醫療秩序、對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也對社會公衆應當享有的就醫權利構成威脅,應當也必須得到有效遏制。
爲此,《辦法》吸納了國家和本市有關部門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通告的相關內容,列明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恐嚇或者傷害醫務人員等8類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禁止行爲及其法律責任,明確公安部門應當依法及時採取“教育、帶離、處罰”等處置措施。同時,明確衛生計生部門以及醫療機構在現場處置和治安防範等方面的職責,明確醫調委應當及時參與正在醫療機構發生的重大醫患糾紛處理並進行現場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