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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教育部發布“進一步加強直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直屬高校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完善選拔任用機制。
教育部指出,高校領導班子要形成年齡、經歷、專長、性格互補的合理結構,增強整體功能和合力。領導班子專業結構要與本校主要學科門類相適應,年齡結構要形成梯次配備。
“意見”要求列入中央管理的黨委書記和校長初任時,屬提拔任職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8歲;其他領導幹部初任時,屬提拔任職的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換屆時年齡超過58歲的黨政副職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再進入新一屆領導班子。年滿60歲的領導班子成員要及時退出領導崗位,黨政正職領導幹部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延長。要重視培養選拔黨外幹部、女幹部和45歲以下年輕幹部。
黨政領導班子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5年,任期屆滿應及時換屆。任期內可根據工作需要對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個別調整。領導幹部原則上擔任同一職務時間不超過兩屆或10年。J063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