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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快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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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全面普及的目標實現以後,均衡發展成爲義務教育的戰略性任務。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對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出了明確要求。
而開展督導評估認定是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和任務的強有力的推動機制和重要抓手。如何以督導促發展?當前,我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中還存在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未來,還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努力?對此,教育部督導辦負責人強調,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還需要政府行爲的“三個到位”。
問: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是否依然存在對均衡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的問題?
答:的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對均衡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有的地方概念模糊,以爲只要把發展水平搞上去,均衡水平自然就提高了;有的地方只滿足於低水平均衡,缺少整體提升發展水平的工作動力,對實現均衡發展目標有畏難情緒,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地方未能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合力推進的工作局面。有些地方教育經費缺乏長效保障機制。
針對上述問題,要進一步督促地方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將其作爲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先導性工程,擺在教育發展重中之重地位,做到政府行爲“三個到位”:一是責任到位。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列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簽訂目標責任書,加大宣傳力度,上下聯動,形成黨委政府領導、部門參與、社會支持的濃厚氛圍。二是投入到位。把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作爲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地位、保障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目標的關鍵,建立和完善教育經費長效保障機制,切實落實法定增長要求,滿足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需要。三是工作到位。對照國家標準,結合地方實際,採取針對性政策措施,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正確把握均衡發展工作的動態性,做好長期規劃,明確階段任務,堅持常抓不懈。
問:如何切實推動各級政府將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作爲基礎性工程,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
答:督導過程中,我們發現,有些地方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表現在:一是城鄉有一定差距。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硬件條件和辦學水平整體上落後於城市學校,主要表現在基礎設施設備相對陳舊,教學儀器和圖書資料相對不足。二是一些小規模學校、村小和教學點基本辦學條件亟待改善。農村學校特別是邊遠地區的農村學校條件艱苦,教師待遇低,很難吸引優秀人才長期任教,教師數量不足、結構短缺,水平相對較差,使這些農村學校管理水平、教育質量無法迅速有效提高。三是一些城市學校教育資源相對緊張。在一些省會城市和地級市,由於原有規劃不足,城市建設中配套學校建設不力,加之流動人口的大量涌入,產生了新增入學壓力,使得這些主城區學校出現了資源緊張,生均校園面積、生均校舍面積不達標,以及大班額現象。
針對上述問題,要進一步督促地方各級政府明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基本策略,將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作爲基礎性工程,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一是突破薄弱環節。持續加大投入力度,強調“雪中送炭、擡高底部、傾斜薄弱、補齊短板”原則,將各級財政資金重點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傾斜,加大薄弱學校改造力度,重點解決各地各學校存在的薄弱環節。二是提升辦學水平。深入研究對策,重點解決農村地區小規模學校、村小和教學點的硬軟件配置,全面優化其辦學條件,提升辦學水平和質量。三是正視新問題。積極應對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城區教育資源緊張的問題,多部門協作,積極解決老城區教育用地和校舍建設問題。
問:您如何評估未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複雜性?
答:由於優質教育資源整體不足,校際間資源配置與辦學水平仍有差距,教育熱點難點問題仍普遍存在,均衡發展複雜性加劇。一是在有些地方,“擇校熱”現象未能有效遏制,重點校、重點班及大班額現象仍然存在或變相存在。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狀況未得到根本扭轉,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實施尚有一定阻力。二是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教育保障、關愛體系仍需加強和提高。雖然各地努力實現“兩爲主”,但在一些地方,相當數量的孩子仍在民辦學校、打工子弟學校就讀,而這些學校整體條件和水平相比公辦學校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教師交流存在體制障礙,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教師聘任制沒有得到很好地落實,教職工編制標準與實際情況出現城鄉倒掛,城鄉教師工資存在差距,對流動到農村學校的教師給予的補貼極少。
針對上述問題,要進一步督促地方各級政府落實國家要求,創新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以解決人民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爲着力點,加大攻堅力度,力求取得突破性進展。一是繼續探索有效機制。進一步探索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手拉手、教育集團、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辦學模式和手段,擴大交流的覆蓋範圍。二是不斷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對民辦教育給予關注,不斷加大扶持力度;對於企業、部門、高校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應納入地方政府統籌管理,實現區域內義務教育資源均等化。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縣管校用”的義務教育教師管理制度,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管理教師人事關係和聘任交流,使教師由“學校人”變成“系統人”。“實行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設立機動編制,用於教師交流”,爲校長教師資源的均衡配置提供製度保障。強化校長教師交流的激勵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在編制覈定、崗位設置、職務(職稱)晉升、聘用考覈、薪酬待遇、評優評先等方面實行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鼓勵校長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工作或任教。
問:關於建立健全長期有效的問責機制,保證督導的權威性和時效性,您有哪些建議?
答:目前,教育督導機構的行政監督地位和職能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現有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無法滿足工作需要,尚未建立健全長期有效的問責機制,影響督導的權威性和實效性。
針對這一問題,要進一步督促各級地方政府深入貫徹十八大和三中全會的精神,落實《國家教育督導條例》,一是完善教育督導體制。按照管、辦、評分離的原則,逐步理順教育督導機構職能與教育行政管理職能的關係,以便於發揮督導職能,強化督導權威。二是加強督導隊伍專業化建設。逐步建設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全面、經驗豐富、能充分適應現代教育督導工作任務的各級督學隊伍,確保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的紮實有效開展。三是完善督導評估體系。按照《意見》和《辦法》要求,進一步完善督導評估標準體系,規範督導評估程序,健全監測與複查制度、結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約談及問責制度,形成推動有力、檢查到位、考覈嚴格、獎懲分明的監測機制和複查機制,對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進行監測,深入做好督導評估認定工作,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