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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顧名思義是在年底發的獎金。但現在不少公司選擇在春節後發年終獎,而且有的獎金變押金,有的成“分期付款”,很多公司人“吐槽”公司這種“賴皮”行爲。
在IT公司工作的葉先生就碰到了年終獎“分期付款”的情況。他說,年前已經發過一次年終獎,但到手的只有總額的一半。剩下沒發的年終獎要等到今年7月,如果那個時候已經不在公司,自然就沒有這一半年終獎了。如果等到7月領完年終獎,大半年又過去了,那個時候再跳槽到新單位,來年的年終獎又得縮水。
某人才招聘網站展開的對年終獎的調查顯示,有23%的公司推遲年終獎發放或者分期發放年終獎,以應對年後跳槽熱。
公司人對於年終獎有什麼樣的期待?對於企業推遲年終獎發放來應對跳槽怎麼看?薛婧在一家房地產公司上班,今年到手的年終獎和自己的預期有差距,不過她表示,好的發展前景讓她決定繼續留在這裏,年終獎並不能真正拴住員工的心。她認爲,如果一家公司在企業文化,尤其是員工關懷這方面做得好,不管年終獎什麼時候發,員工都不會走。但如果這個公司在員工福利待遇方面做得非常差,平時對員工沒有任何關懷,即使拖延到年後發年終獎,員工也很有可能會走。
而在一家電商企業工作的俞勇認爲,不應把注意力過多放在批判公司上。如果合同沒有相關規定,那麼公司沒有義務發年終獎,員工應放平心態。職業前景應自己規劃,而不應被年終獎的發放所影響。他認爲,“年終獎作爲對員工的激勵,是獎勵給員工的一個福利,沒有哪一個公司會在你的合同裏規定年終獎會給你發多少。所以,給你1萬元是激勵你,不給你也說得過去。”
關於年終獎,法律方面如何規定?楊兆全律師表示,延期發放年終獎,於情難留人心,於理還可能違約。楊兆全說,“何時發年終獎是公司或用人單位的自由。如果在勞動合同裏面沒有約定,或者在其他場合沒有明示的話,年終獎不是必須發放的。所謂年終獎就是在年度終了的時候,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年終或者年初很短的時間之內來發放,而不能拖延到其他時間,否則的話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行爲。”
年終獎國外怎麼發
西方國家大多數在每年的聖誕節前發放年終獎,也有一些金融公司選擇在來年的1月發放。中層的年終獎數額可能會達到年薪的5%至10%,而高層可能達到50%甚至更高。對普通員工來說,美國公司一般會發購物卡、禮物花籃之類的禮品,或者在年末時辦一些聚會來表示對員工一年工作的感謝。也會有企業對一部分普通員工發放年終獎,但數額大多數是年收入的1%至3%,如果到5%就算是比較高的。
澳大利亞一些公司有年終獎,但多是小打小鬧,比如送購物卡、小禮物、葡萄酒等。當然,高額年終獎也有,像澳大利亞的金融和保險公司,他們的高級主管可能都會拿到年終獎,或很多的股票分紅。澳大利亞還有一種特別火熱的年終獎:第一個是明年能否升職,第二個是明年能不能給更多的假期。因爲很多員工和老闆都會利用年終這段時間來談這兩件事。還有的公司是明年給員工更好的車位作爲年終獎,來鼓勵員工爲公司更加出力。
日本的年終獎一般是一年發兩次獎金,一次是在夏天,還有一次就是冬天。獎金的數額也相對固定,因爲是根據工資來定的,一般是一個月工資的2倍至3倍,也可能根據效益上下浮動。很多企業除每6個月發半年獎、年終獎外,每年4月還會再發一次獎金,但不是發給員工本人,而是發給員工家屬,被稱爲“太太獎金”。他們認爲,這能督促員工太太們更好地支持丈夫的工作。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