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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劉先生昨天在海河天石舫附近發現,一些違法捕魚者將“地籠”擺放在河邊,準備趁着這幾天冰面開化,將網放入河中捕魚。
現場看到,這些“地籠”有十幾米長,大概有數十個。劉先生經常來海河邊遛彎,看到這個情況感到一驚。“地籠”其實是用來捕蝦的蝦簍,在底部放上食物以誘捕幼魚,由於其透水孔十分細密,加上頂部的漏斗狀設計,魚兒一旦進入便難以出來。
“這兩天海河冰面都化了,這些人就把目標對準了魚。”海河裏的魚是維護水質的清道夫,濫捕幼魚有違環保宗旨。《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城市景觀用水水域、備用飲用水源水域禁止各種捕撈作業,違反規定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記者韓愛青攝影記者王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