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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深圳訊(記者王納)備受社會關注的深圳龍崗南聯“村官”周偉思一案歷經1年時間,將於今日上午在深圳中院開庭。周偉思涉嫌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單位行賄罪被公訴。
2013年1月24日,周偉思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立案偵查,同時被刑事拘留,2月8日被執行逮捕,至今已近1年時間。
受賄500萬元投入酒樓經營
檢方指控,2004年8月,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葉氏電氣(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葉氏電氣公司”)獲得南聯小學片區舊城區改造項目的開發權,收取該公司法人葉平東(另案處理)送的500萬元好處費。周偉思將這筆錢投入與他人合夥開辦的酒樓經營。檢方指控,因數額巨大,應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幫開發商拆遷受賄4900萬元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2年間,天基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葉氏電氣公司於2005年變更爲天基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基公司”),對南聯小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進行拆遷。2011年9月,天基公司將南聯小學片區舊改項目轉讓給遠洋地產有限公司,天基公司獲利人民幣20多億元。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爲感謝周偉思、範勝命(另案處理)的幫助,葉平東送給周偉思、範勝命共計人民幣4500萬元。其中周偉思收受2000萬元,範勝命收受人民幣2500萬元。
此外,天基公司於2011年6月在深惠路段70~120米拆遷範圍內拆遷四棟物業,以及2011年9月用訴訟方式清走租戶謝某貴的過程中,周偉思利用職務便利,爲葉平東順利拆遷提供幫助,葉某東送給周偉思400萬元。檢方公訴稱,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爲搞違建行賄20萬港幣
檢方還指控,2009年9月,在南聯股份合作公司與被告單位泰德建實業公司合作建設統建樓過程中,泰德建實業公司實際控制人範勝命爲感謝周偉思幫助泰德建實業公司解決建設資金問題,送給周偉思人民幣200萬元。
該統建樓所在地塊土地性質是工業用地,不能建設商住樓,爲使違規建設的統建樓順利建成並通過檢查,作爲南聯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的周偉思多次送給龍崗區城管局副局長兼土地監察大隊長、查違辦副主任何永華(另案處理)共計港幣20萬元。應以單位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