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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工商薊縣分局盤山工商所日前調解了一副食店爲未成年人代充遊戲幣引起的消費糾紛。
日前,薊縣官莊鎮一消費者打電話到工商薊縣分局盤山工商所投訴,反映自己11歲的兒子在幾天時間內陸續從家中偷偷拿走1000元錢在某副食店內充了Q幣,家長知情後去該副食店要求退還500元錢,店主稱其是在孩子一再要求下才幫其充的,而且並未牟利,不願退錢。
接到投訴電話後,工商執法人員立即趕往該副食商店調查瞭解情況。據瞭解,該副食商店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並未包含網絡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其擅自爲他人代充Q幣屬於超越其工商登記覈准經營範圍的違規經營行爲。再據有關規定,如果孩子的年齡超過10週歲不滿18週歲,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商家與孩子交易數額過大,且家長對此交易不認可,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商家協商返還錢款,協商不成,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經過協商和調解,副食商店退給家長500元現金。對於副食商店超出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網絡遊戲虛擬交易服務,盤山工商所已責令其停止該業務的經營。
工商機關提示:春節過後,孩子的壓歲錢增多,家長不能放任孩子自由支出,最好的辦法是和孩子一起制定一個“財務”制度,對於如何花錢,做哪些事情可以花這些錢,花多少錢都要有一個規則,所花的每一筆錢都要有記錄和去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通訊員韓雪梅 屈東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