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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機場邊檢站近日獲悉,據印度財政部及海關最新通告,印度《海關行李申報(修訂版)細則》自2014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印將啓用新版海關申報單,抵印外國遊客需增加申報其所攜帶的超過1萬盧比(合1千元人民幣)的印度貨幣現金數量、所攜帶的行李件數(含手提行李)、違禁物品、超過許可數量的金飾、金條,以及訪客過去六天內訪問過的國家和個人護照號碼等項目。
天津機場邊檢站提醒赴印的我國公民在出入境時嚴格遵守印海關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如遇緊急情況,請聯繫中國駐印度使領館尋求協助。領保協助電話:0091-9810597886(駐印度使館)、0091-9163390711(駐加爾各答總領館)和0091-9769581336(駐孟買總領館)。(通訊員馮樹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