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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中小學校招生考試違規行爲處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昨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廣州市教育局方面介紹,該辦法對各種招生“潛規則”和“擦邊球”做出明確界定,嚴重違規的校長將會被解職。
這一次出臺的新辦法,亮點在於明確列舉了14種違規行爲,確實把各種花招摸了個底朝天。我相信,一些校長看了新規肯定得捏把汗,自己學校有沒有,恐怕只有他們自己清楚。
然而,教育局摸底摸得如此“接地氣”,反而讓人有個疑問,既然已經如此瞭解這些違規手段,爲什麼這些硬骨頭還是很難啃掉?除了監督力量不足等客觀原因外,還可能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有人說,中小學招生要逐漸淡化考試這一評價方式已達成共識。其實這句話並不全對,我想一定有一些學校和家長,並不認可這一說法。不考試了,家長怎麼辨別孩子是不是用功,學校怎麼錄取學生呢?一方面,家長們還是想讓自己的孩子進入更好的學校;另一方面學校也想招收素質更高的學生,這都是人之常情。一旦雙方形成默契,這些“潛規則”便應運而生,單靠教育部門的三令五申,恐怕無法冷卻雙方的“乾柴烈火”。
當然,反對這些違規行爲是必須的,但在重罰之餘,更該看到深層次成因。其一,社會競爭的心態仍然高漲,哪怕是在強調教育公平的中小學階段,家長也不甘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其二,學校之間的優劣差別客觀存在,用行政命令規定家長們不準這山望着那山高,有關係可走的家長不會乖乖就範。
釐清了這兩點之後,我們纔可能對症下藥,從根本上剷除潛規則形成的土壤。在社會心態方面,需要破除唯分數論選拔人才的觀念,但這種轉變是一個長期過程,急不來,當下我們能做的是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儘量縮小中小學階段各校之間的師資、硬件差距。義務教育發展不均衡,與公共資源投入不公密切相關。以資源投入論,少數名校獲得政策、資金傾斜,普通學校則沒這麼幸運;在績效評價上,不妨看看很多學校掛在門口的各種牌匾,有多少與學生成績完全脫鉤了?
看到教育部門三番五次強調招生公平,也確實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對策,應感到欣慰。但政府除了要大力打擊違規現象外,更該反思造成違規現象的背後原因,只有正本清源才能釜底抽薪。 (張漲)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