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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力偉:公安隊伍要克服特權思想永遠不欺壓羣衆
近平總書記指出:“反腐倡廉建設,必須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何爲特權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那種認爲自己的權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權思想。”公安機關作爲國家專政工具,擁有廣泛的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權。因此,從公安機關成立之初,我們就把反對特權思想,克服特權現象作爲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雖然我們的隊伍一直在反對特權思想,努力克服特權現象,但特權思想一直難以根本肅清,特權現象也屢有出現。所以,直到今天我們還要鄭重提出,堅決克服特權思想。
觀點一:特權思想的本質是混淆了主人與公僕的關係。堅決克服特權思想,永遠不欺壓羣衆,是宗旨所繫、職責所在。
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當前主要表現爲:把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和等價交換原則帶到執法辦案之中,在執法管理中吃拿卡要,讓羣衆來回折騰;有的搞“軟欺壓”,辦人情案、關係案,該立的案件不立,不該立的案件亂立,要麼久拖不辦不作爲,要麼濫用職權亂作爲,執法不公;有的搞孤立主義、神祕主義,脫離羣衆,規避監督,想方設法掩蓋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有的千方百計利用權力尋租,接受吃請和各種娛樂安排,接受禮金禮卡和禮品等等。但不管特權現象外在形式如何變,其內在本質還是一樣的,那就是混淆了主人與公僕的關係,用一句話來講,就是沒有真正弄明白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權從何來、爲誰執法、爲誰服務”。
特權思想危害很大,不僅嚴重損害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而且動搖公安工作羣衆基礎,破壞公安機關與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甚至會引發羣衆的對立情緒。公安機關一旦失去賴以生存的羣衆基礎,公安工作將無所作爲,公安隊伍將毫無希望。堅決克服特權思想,永遠不脫離羣衆,永遠不欺壓羣衆,既是宗旨所繫、職責所在,也是改進作風、提升形象、貼近羣衆的必然途徑。
觀點二:克服特權思想,要解決理念問題。作爲執法者,要帶頭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增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
克服特權思想,要先解決好理念問題。作爲執法者,第一位的是要遵守法律。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更要帶頭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決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甚至徇私枉法、貪贓枉法。深入開展“爲何從警、如何做警、爲誰用警”大討論,使廣大民警在靈魂深處解決好“如何從警”這一人生選擇問題、“如何做警”這一職業追求問題、“爲誰用警”這一政治方向問題,堅定“立警爲公、執法爲民”理念。引導廣大民警進一步增強嚴格依法辦事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強化證據意識、程序意識、權限意識、自覺接受監督意識,進一步提高運用換位思維分析問題、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堅持從羣衆滿意的事情做起、從羣衆不滿意的地方改起,以110、派出所、車管所、出入境、信訪辦等窗口單位爲重點,進一步規範窗口服務,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規範工作程序、提高服務效能,積極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努力爲羣衆辦好事、讓羣衆好辦事,使廣大羣衆切身感受到警民魚水情深。
觀點三:克服特權思想,要把對權力的制約落到實處。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纔不會出現權力濫用、權力尋租、權力腐敗等異化現象。
克服特權思想,要把對權力的制約落到實處。李克強總理強調,“人民政府的權力,本質是責任、本色是爲民。”作爲政府組成部門的公安機關,權力應當授之有據、行之有規、錯之有責。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纔不會出現權力濫用、權力尋租、權力腐敗等異化現象。要建好籠子,在制度建設的科學性、系統性、嚴密性、操作性上下功夫,緊緊抓住公安機關權力運行的各個關鍵環節和執法活動中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領域,進一步完善執法機制建設,不斷健全覆蓋各個執法領域、執法環節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全面清權、減權放權、公開曬權,最大限度防止公安民警行使權力的越位、缺位和錯位。繼續清理、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對保留事項的規範管理和對取消事項的後續監管,全面完成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
深化警務公開工作,實施執法依據公開、執法辦案公開、行政管理公開和行政許可(審批)公開,推進公安“網上辦事大廳”與“政府電子監察系統”對接應用,壓縮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權力異化空間。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完善廉政風險教育、權力配置制約、權力運行監督、風險預警處置等長效機制,全面查找廉政風險點,強化重點崗位監督。
(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