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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武漢市紀委監察局通報稱,2013年該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93件,處分626人,移送司法機關70人,查辦案件數量創10年來新高,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32億元。
通報的典型案例中,幾個鄉鎮幹部的貪腐觸目驚心。蔣永久在任洪山區建設鄉黨委書記、鄉長期間,通過資金出借、承租集體土地、公司成立等途徑,共受賄人民幣443.5萬元、英鎊3萬元、港幣10萬元,還夥同他人挪用公款4000萬元進行個人營利活動。蔣還與原建設鄉黨委副書記胡傳文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多付拆遷補償款4000餘萬元。陳育勤在擔任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左嶺鎮副鎮長期間,利用分管查違控違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帶頭違建,騙取拆遷補償款68.8萬元;在武黃城際鐵路項目徵地拆遷過程中,濫用職權,導致他人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1595餘萬元。蔡甸區大集街財政所原會計萬丹十年間挪用公款3132萬元用於賭博、營利及個人揮霍等。3人均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落馬官員中,不少是區直部門“一把手”。帥業淼在任江夏區殘聯理事長期間,借幫他人子女到區殘聯工作之機受賄11萬元,被判刑3年、緩刑5年。龔雲卿在任江夏區計委、發改委主任期間,在區發改委宿舍樓工程建設等過程中受賄73.8萬元,被判刑11年。漢陽區教育局原局長伍學慶在教師招聘、轉崗等方面爲他人謀利,共受賄29.5萬元,獲刑5年。新洲區衛生局原局長李厚平借衛生系統工程建設、安排醫院職工子女工作等機會受賄共計24.5萬元,被判刑5年。
此外,新洲區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劉勤學利用職務便利,借企業改制、項目報批、工程建設之機爲他人謀利並受賄;新洲區政協原副主席張火金在擔任區民政局局長期間受賄70萬元,多次挪用公款共200餘萬元用於償還個人賭債;蔡甸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項慶華借綠化工程整治建設、辦公樓裝修等工程建設之機受賄96萬餘元;武漢市水務局原副巡視員徐木生在水利工程招標及建設方面,爲他人謀利並受賄。他們均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記者胡弦、通訊員陶濤、實習生胡楊)
(來源: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