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許瑞生。李細華攝
昨日,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副省長許瑞生接受了南方日報記者的專訪。有着十二年建築師從業經歷的許瑞生,分管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老本行”,以一名學者型官員的專業眼光,指出了現行的交通規劃體系設計、歷史文物保護、跨省域水資源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不足,並相應提出了具體的提案。
許瑞生說,作爲全國政協委員,既要從全國層面關注宏觀大事,也要從技術層面關注現實中的操作性問題。城鄉規劃設計是關係到千世萬代的大工程,如果做不好,不僅會造成歷史的包袱,還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交通規劃應建立信息反饋和評估制度
相信很多人在現實中有這樣的體會:一條好好的高速公路,突然拐個大彎以繞過生態保護區;或者本是重重疊疊的山峯,一條高速公路卻突兀地“穿腸而過”。
在許瑞生看來,這些不合理現象是由於交通規劃體系設計不盡完善,或前期的研勘察不夠充分造成的。“現在的很多交通規劃,基本是在沒有確定城市空間形態的示意圖上規劃制定的。比如說省級的交通規劃體系是在1/25萬的地形圖上,而這樣的地圖上相關的地理信息非常有限。當這樣的規劃成爲交通選線依據時,很容易與地形地貌、水資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地方道路網絡的銜接等方面產生衝突。”
而在現實情況中,因爲怕失去項目,一些欠發達地方不得不調整範圍來贏得國家的投資;有的地區高速公路建設完後,地方城鄉的道路網絡沒有聯接上,高速公路只能低效運行;而不少高架的高速公路嚴重破壞城市景觀,與歷史文物或建築的場地的原真性發生明顯衝突。
許瑞生建議,應該建立地方政府環境地理信息反饋和評估制度,來調整和評估項目的可行性,以生態優先的原則重新優化交通網絡體系,而不是把原本不夠嚴謹的規劃作爲死板的藍圖。同時,建立更多層次的交通規劃體系,如分區規劃、城市間的城際規劃,在更小的比例如1/10萬、1/5萬的尺度上調整網絡規劃,校正宏觀粗線條的交通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緊密地銜接。
修訂法規做好歷史文物保護
加強城市歷史文脈文化的傳承已是社會共識,但不少城市中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正在消亡。此前,關於工地在建設過程中損毀文物的事件不時見諸報端。對此許瑞生指出,避免這種情況的關鍵是法規的完善和歷史建築管理制度的建立。
他說,文化部頒佈的《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中規定,保養維護工程由文物使用單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備案。但由於規定缺乏操作性,各文物使用單位在財政預算中極少提出或獲得有關資金的安排,或者使用單位在年度的工作計劃中根本沒有體現維修的任務。
許瑞生表示,相關條文太過含糊籠統,有必要抓緊對法律和規章進行修訂,尤其是對修繕資金來源做出更細緻更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他建議,應總結歸納各地在歷史建築保護方面的實踐經驗,將其提升爲國家政策或規定建立國家歷史建築名錄,明確歷史文物保護的修繕資金,更好地實現對歷史建築的保護。(特派記者/吳哲)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