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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全國政協會議上,來自重慶市的全國政協委員嚴琦建議,應適時修改《義務教育法》,逐步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範疇。
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在最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的呼聲一直很高,包括各地的兩會,都有強烈的呼籲。之所以會引起大家的關注,是因爲相比各學段,學前教育仍然是薄弱環節,教育資源短缺,經費投入不足,師資隊伍不健全,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入園難、入園貴”的現象還比較普遍。
嚴琦委員例舉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佈的《全民教育全球監測報告》一組數據:2007年,全球幼兒教育毛入園率爲37%,其中有3/4的國家達到了75%以上,中國爲40.75%。嚴琦說,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有人擔心財政支出太大,國家負擔不起。但據測算如果生均教育成本中,財政投入達到50%,就能夠實現基本型學前教育。達到70%以上,就能夠實現改善型和發展型的學前教育。這樣的財政投入在現階段是可以承受的。
將學前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充分挖掘學前教育經費籌措渠道,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並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多渠道保障學前教育的投入,我是非常贊同的,但對將學前教育納入到義務教育體系中來,似乎並不妥當。理由如下:
義務教育有三個最基本的特徵,分別是強制性、免費性和普及性。在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後,由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通過建設標準化的幼兒園、配備充足的師資,爲學齡前孩子提供免費的學前教育,是有可能實現的,也是政府促進教育公平的應有之義。但義務教育的強制性、普及性特徵,延伸到學前階段並不合適。
先說普及性。普及意味着統一,意味着在一定的範圍內學前教育的學校設置標準、學生公用經費標準、教學標準、課程標準的一致。對學齡前兒童來說,他們的發展具有很大的可塑性,這樣整齊劃一的要求,可能會過早扼殺孩子的天性,不利於孩子的個性發展。
再說強制性。強制性是義務教育的最基本特徵,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學齡前兒童是否一定要進入幼兒園學習,與家庭環境有很大關係,社會應該尊重家長的選擇,同時也給家長提供更多的陪伴孩子的時空。在幼兒時期家長的陪伴和呵護,對孩子一生的成長有直接的影響。強制幼兒離開父母,送到學前教育機構就讀,從某種意義上看,是在剝奪家長陪伴孩子的權利。
嚴琦委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全球幼兒教育毛入學率,有3/4的國家達到了75%,但這些國家大多也沒有在學前教育階段普及義務教育。英國是將學前教育作爲義務教育的一個階段的,但他們主要體現在免費教育層面上;芬蘭爲6-7歲的學齡前兒童提供爲期一年的免費學前教育,前提是家長自願接受;在美國,2006年,加利福尼亞州曾進行過一次投票,就是否讓所有4歲的孩子接受學前義務教育進行投票,結果被民衆否決。
最近幾年,無論是國家還是地方,都越來越重視學前教育的發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更是明確描繪了學前教育發展的願景。到2013年底,我國學前教育的毛入學率已經提升到67.5%,比2007年提高了近27個百分點。我們相信,隨着國家對教育投入的進一步增加,隨着各方對學前教育的進一步重視,學前教育將迎來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但學前教育並不適合納入到義務教育的範疇中來。(常生龍)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