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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洗浴中心工作人員,為包庇老板容留賣淫的罪行,故意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日前,該工作人員因此受到法律制裁,被西青區法院判處包庇罪。
山東省男青年於某原系本市西青區某村一家洗浴中心工作人員。2013年3月1日15時許,該洗浴中心容留兩名女子賣淫。為使洗浴中心實際經營者孟某逃避法律制裁,於某故意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先後謊稱其本人及張某為該洗浴中心老板。後於某被傳喚至公安機關。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於某明知老板是犯罪的人而故意做假證包庇,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鑒於於某當庭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對其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