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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了解決市民關心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產生的異味、黑煙等問題,近日,市環保局下發《關於加強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將本市18個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納入環保日常監測範圍,並明確規定了監測內容與頻率。
截至2013年末,全市已運行的18個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納入環保日常監測範圍分別爲:潘樓垃圾中轉站、徐莊垃圾中轉站、雙港生活焚燒發電廠、大韓莊垃圾填埋場、青光垃圾焚燒發電廠、雙口垃圾填埋場、潘樓糞便處理廠、碧海餐飲垃圾處理廠、濱海新區第一垃圾焚燒發電廠、濱海新區第二垃圾焚燒發電廠(大港焚燒廠)、天津雍泰生活垃圾處理廠(武清填埋場)、天津泉泰生活垃圾處理廠、薊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塘沽中轉站、靜海紫兆生活廢棄物處理廠、天津貫莊垃圾焚燒廠、漢沽生活垃圾填埋場(已封場)、大港生活垃圾填埋場。
此次,納入日常監管、監測的18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分爲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生活垃圾轉運站和碧海餐飲垃圾處理廠及潘樓糞便處理廠,所在區縣環保局每三個月一次監督性監測。此外,對不同設施監測的頻率和內容做了明確規定。對生活垃圾填埋場,監測內容包括填埋區和填埋氣體排放口監測甲烷、廠界惡臭;排放廢水14項及地下水22項常規監測指標等。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監測內容包括焚燒爐煙塵、煙氣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臭氣濃度等。
今後,本市環保部門將每年對生活垃圾處理廠進行環保執法行動,重點檢查其污染設施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屬危險廢物,本市環保部門將已建成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按照飛灰產生量納入國控、市控、區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名單,加強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
此外,嚴格停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管理。生活垃圾處理廠在處理設施停運時,所在區縣環保局督促其進行備案,要說明設施停運的時限和主要污染物的臨時處理措施,避免停運期間缺失管理造成環境污染事故。(見習記者朱瀟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