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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進一步推進教育管理信息化,2012年教育部建立了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本市也已於2013年完成了和教育部學籍信息的對接工作。為切實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科學決策能力,本市重新制訂了《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和《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並於今年新學期開始實行。
根據《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本市初中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均衡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初中一年級新生在規定日期內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後,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由市教委統一確認的初中學生學籍號,注冊初中學籍。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手續的學生入學。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生轉學或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昇入學校。
根據《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必須按市教委當年頒布的招生政策規定入學,未參加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學生,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在規定日期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後,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由市教委確認的普通高中學生學籍號,注冊高中學籍。市教委對其延用的全國學籍號進行確認並生成本市高中學段的學籍輔號。學籍輔號由市教委統一編制。已注冊學籍的學生,不得空掛學籍,違反者將被取消學籍。
正常情況下,每個學生都應擁有一個學籍,應對某所學校。但是過去由於對學籍的取得、變動、喪失、恢復、完結等方面的規定和管理不夠嚴謹,出現過『一人多籍』、『人籍分離』『有人無籍』等問題。全國統一的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後,每個中小學生都將獲得一個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的學籍號,學籍號在全國范圍內都將具有唯一性,也就是『一人一號』、『籍隨人走』、『終身不變』。唯一的學籍號將把學生不同教育階段的學習經歷和學籍檔案關聯起來。(記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