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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新《消法》即將正式實施。13日,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宣布成立『3·15』打假論壇,規范打假行為,引導市民依法打假。論壇上,幾年來鮮有露面的幾位知名打假人王海、劉殿林、丘建東、郭振東紛紛到場。知名度最高的王海在論壇上不僅給消費維權作了指引,還提出了建立舉報人分享罰款制度的司法建議。
小平頭,黑色墨鏡,一件牛仔襯衫。打假20年的王海還是老樣子。新《消法》實施後,消費者該如何理性打假?王海總結了他20年的打假經驗,給消費者做了一次維權指引。
王海說根本原則一定是消費者導向,就是消費者利益第一,不能買到假貨獲利後反而成為商家的代言人,決不能背叛消費者。維權時,還要遵循正當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的一般原則。無論是提出索賠還是調查取證、訴訟都要有其正當性,同時斟酌其必要性。『我覺得像一些小標簽的問題,沒有本質惡意,就不存在維權的必要性。』王海直言不諱。
安全性原則消費者必須考慮,訴訟失敗,人身安全等都是消費者在維權時要控制的風險。『不能為了打假而賭上所有,一旦訴訟失敗,將傾家蕩產。』在維權中,談判必不可少,王海建議必須在事前做好各方面知識的充分准備,提出索賠和主張時更要有理有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執和糾紛,『還要特別注意換位思考,買了1塊的東西要索賠10萬,也是無法實現的。』王海說。
昨天,職業打假人劉殿林則呼吁,職業打假人在自己索賠獲利的同時還要要求假冒商品下架,承擔起所發現的假貨不再侵害其他消費者的社會責任。職業打假人應該自益和公益兼得。
建言
王海建議舉報人至少可分享罰款的30%
1.各行各業都應該有消費者組織的協會,這應區別於我們現在的消協(官辦消協應改革為政府下設的消費者保護局)。王海風趣地舉例說,如果有『孩兒他媽協會』大頭娃娃、三鹿悲劇就可避免,協會可以設立自己的實驗室天天檢測奶粉質量,隨時報告給會員和媒體。
2.現在三倍、十倍和500元的起步價根本起不到懲罰的作用,得通過合理的賠償數額,『我覺得可以是當地人均年收入的3倍,我們賠償的數額要足以阻嚇住經營者繼續違法。』
3.應該明確規定凡因舉報人的舉報破獲的制售偽劣藥品、食品、其它商品和欺詐消費者案件,舉報人可分享行政罰款的30%到50%作為獎勵。高額的舉報回報,即使是企業高管也會有動力成為一個義務的監管者。
王海說,前年,他舉報違法廣告1萬多次,一分獎勵都沒有。去年,舉報了各種假冒偽劣案件1400多件,僅獲得了幾十萬的獎金,和他們的付出相比太少了。『一旦分享制度付諸實施,巨大的舉報利益將使得假貨成為過街老鼠,打假人的春天就會真正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