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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槽點
介倒黴酒店
連塊香胰子都沒有

天津北方網訊: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修訂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如今,電子商務日漸成熟,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網上購物這種輕鬆便捷的消費方式,但是各種問題也相伴而生。針對網購亂象,記者爲您盤點網購五大問題,並利用新消法見招拆招。
權威數據:網購投訴居高不下
中國消費者協會2012年和2013年投訴統計顯示,網購投訴居高不下。2012年全年網購投訴達16408件,2013年達到12950件。在網購消費糾紛中,主要體現在銷售假冒僞劣商品、貨品或服務不符合約定等方面。其中,在網絡團購方面,消費者對於“逾期未消費不退”“服務或商品質量不合約定”等問題反映強烈。
國家工商局最新發布:電子商務的便利性促使大量消費者逐步轉入網絡消費和移動終端消費,互聯網購物的投訴數量大幅增加。2013年,非現場購物(包括互聯網購物、電視購物以及郵購)投訴2.03萬件,同比增長24.51%。其中,有關互聯網購物的投訴量較大,爲1.7萬件。
問題一:買到假貨易,退貨換貨難
案例:2013年9月5日,陳先生在淘寶網名爲“仲景香菇醬”的淘寶店買了8袋六必居幹醬,每袋的價格爲3.5元。三天後,陳先生收到貨品。幾天後,陳先生取出幹醬準備做菜時,發現外包裝上的防僞標誌有些模糊,陳先生將幹醬放在秤上稱重,發現淨含量寫着250克的幹醬上秤重量爲200克,且8袋幹醬無一重量達標。
陳先生致電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正品的六必居幹醬不存在“缺斤短兩”。經驗證,陳先生所買的幹醬防僞碼不存在,證明是假貨。此後,陳先生向賣家提出退貨要求,經過多次協商,賣家才同意退貨,但郵費必須由陳先生承擔。
現狀:有關調查顯示,過半網友都遭遇過假貨,其中以化妝品“最盛”,有超過兩成的網售化妝品爲假貨。
維權依據:新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如何預防買到假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介紹,消費者應該選擇大型、知名、信譽和口碑良好的經銷商,不要輕信網上評論。
支招:買到假貨如何維權?新消法規定,消費者權益受損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爲第三方,在無法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真實姓名、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情況下,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幫助消費者實現索賠權。
問題二:先漲後降,忽悠人的假促銷
案例:去年,離“雙11”還有一個月,河東區的蔣小姐將天貓商城“展躍電子”網店內一款移動電源“收入”收藏夾,當時它的標價是99.07元。沒承想“雙11”前兩天蔣小姐打開收藏夾時發現,這款移動電源的價格竟然變爲256元。蔣小姐立即跟店家聯繫,詢問爲什麼漲價。店員說,“雙11”還會降價,回到99元。蔣小姐認爲,這樣“先漲後降”和原來銷售價錢一樣,等於沒降,她質疑店家的行爲是虛假促銷,並且將商家投訴到淘寶客服。
現狀:如今,“增添節日”打折促銷成了電商營銷的新手段,如去年的“雙11”“雙十二”都是人氣爆棚。一項全國性調查顯示,消費者決定購買商品的主要考慮因素中,價格低佔了53.2%,不過,電商的銷售額在增加,“美譽度”卻在不斷下滑,“假打折”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
維權依據:遇到“假打折”怎麼辦?對此,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潘曉楓律師表示,對於商品價格,商家調價並不違法。在此案中,蔣小姐和賣家還未達成買賣關係,商家沒有違反《合同法》,但商家的行爲違反了商業誠信原則,違反了《物價法》的相關規定,屬於欺騙行爲,消費者如發現類似行爲,可以向物價部門舉報。
支招:如何預防“假打折”呢?不要盲目輕信商家的打折促銷,要貨比三家。對於經常逛網店的消費者,可以留意已購買的中意商品的價格,如果發現價格大“跳水”,可以拿購物憑證去相關部門投訴。
問題三:商品有問題,賣家就隱身
案例:今年2月底,市民吳小姐登錄淘寶網,看上了一款“檸檬杯”,該杯子正品價爲290元,而淘寶網上的價格不等,其中一家網店的價格僅爲88元,且買三贈一,她向網店諮詢,對方打包票稱:“絕對正品,可無理由退換。”此後,吳小姐就下了訂單。
到貨後,吳小姐發現杯子的塑料味兒極大,不像是正品,於是她要求退貨,不料網店卻玩起了“隱身”,而後一位自稱是店長的人發來截圖,上面顯示不可無理由退換貨。無奈,吳小姐只得藉助淘寶客服來維權。
現狀:有關調查顯示,有44%的網友遭遇過退貨不成功。
維權依據:新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這意味着消費者的網購“後悔權”從電商的自律行爲上升到了法律層面。
支招:消費者從店家買到物品七日內店家不予受理退換貨的,可通過網站相關管理部門進行維權。不過,有兩點值得注意:退回商品的運費將由消費者來承擔;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
問題四:網購謹防釣魚網站盯梢
案例:2013年12月12日,宋先生在網上訂了一張由天津飛往大連的機票。12月25日17時許,宋先生突然收到署名爲“某某航空公司”的短信,短信顯示航班因機械故障被取消,辦理退票或改簽可撥打“4006133390”。此後,宋先生撥打電話並按對方提示,在ATM機上輸入17950的代碼,結果票款沒得到,卡里的17950元卻被轉走。
現狀:360網購先賠統計數據顯示,在常見的網購欺詐中,釣魚網站佔了17.5%。目前,釣魚網站出現“量身打造”的新特徵,常以時下熱銷的商品爲噱頭來吸引消費者眼球,再針對男女的不同購物習慣,進行有針對性的欺詐。
維權依據:網購欺詐屬於詐騙,對此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中有明確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支招:如何防範釣魚網站呢?1.不要輕信陌生或不知名網站,使用安全瀏覽器,確認網站經過加密保護和認證。通常網上銀行及知名購物網站的支付頁面經過加密保護,請您留意瀏覽器網址欄的網址應該以https://開頭,而非http://。2.切勿回覆向您索取個人數據的電子郵件,切勿點選電子郵件中的可疑鏈接。3.在付款環節,騙子們會詢問你使用的是什麼銀行卡付款,只有這樣他才能夠生成相對應的銀行訂單,而在真正的淘寶網交易,商家不會關心這些。
問題五:以次充好,退貨要自己舉證
案例:去年4月,家住空港經濟區的小蔣花400元爲父母買了一個全自動洗腳盆。收到貨品後,小蔣發現洗腳盆的外殼金屬很薄,與網站圖片描述的幾釐米厚的說法不一致,但他沒太在意,沒想到其父母使用了不到一個月,洗腳盆故障頻出。此後,小蔣與網店聯繫,要求退貨,但是對方稱產品是小蔣父母使用不當損壞的,除非小蔣能證明確實是商品本身有問題,所以不能退貨。
現狀:一項全國網購調查顯示,七成網購消費者有過不愉快的網購經歷。在日常接受的投訴中,其中一個難點就是舉證的問題。俗話說,“誰主張,誰舉證”,這也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證據規則。換言之,消費者要想證明某個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須拿出證據來,只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才能破解消費者舉證難的問題。
維權依據:新消法規定,消費者購買的計算機、電視機等耐用商品,6個月內發現瑕疵引起爭議的,由商家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自動洗腳盆可以反覆使用,屬於耐用商品之列。今後,像小蔣這樣的情況,商家應該“自證清白”,否則必須無理由退貨。
支招:消費者網購時不要被網站天花亂墜的圖片和說辭迷惑,充分比較相似產品後再購買。此外,消費者在網購商品時最好進行截圖,同時保留買賣時雙方的對話記錄,以作爲以後與商家對質的證據。(記者黃萱見習記者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