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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消費市場是否安全,消費者拿着辛苦掙來的錢去市場消費時能做到真正放心嗎?隨着新《消法》的實施,商家欺詐銷售會面臨更高倍數的賠償,人們會更加關注消費維權這一問題。記者近日通過一個多月的市場走訪,結合各級工商、消協等部門受理投訴情況,發現本市的消費市場仍然存在個別商家抱着僥倖心理,繼續出售問題商品、虛假宣傳、承諾的服務縮水等。本報也接到多位市民反映自己遭遇的消費問題和消費困惑,記者同時對問題商家進行了持續調查。
問題1
“三無”商品爲何屢禁不止?
“六個家長一個孩兒”,家家戶戶對於孩子的成長格外重視,越來越多的孕嬰商店也隨之孕育而生,孕嬰商品也成爲市場上的一塊“大蛋糕”,然而一些孕嬰用品卻是問題重重。近日本報就接到消費者劉女士反映稱:“年前我家親戚在樂友母嬰商店給我家小孩兒買了一些帽子、圍巾、浴巾等用品,我想看一下商品的面料成分,誰知一看發現帽子、圍巾根本就沒有吊牌,什麼品牌信息、廠名廠址、產品成分都沒有,浴巾除了標明‘產地:廣東佛山’外,也沒有任何廠名廠址信息,這不就是所謂的‘三無’商品嗎,專業母嬰用品店銷售的商品怎麼也會有問題?”接到投訴後,記者在樂友大沽南路店的確見到劉女士所反映的商品,劉女士將情況反映至工商部門,工商部門已經責令問題商品下架整改。此事樂友總部客服也表示已經要求天津所有門店將問題商品全部下架,然而記者一個月內多次在中山路、南開三馬路、紅橋易買得、津友店、學苑路多家樂友門店看見問題商品依舊在貨架上銷售。
消費者魏先生也反映稱:“日前我在和平路沃爾瑪超市買鞋,買了一雙皮鞋後發現鞋子非常難聞,有很濃的膠皮味道,於是查看商品包裝盒根本就沒看到廠名廠址信息,於是我來到超市查看,發現整個超市的這個品牌鞋子除了分別標明‘產地東莞’‘產地溫州’外,全部沒有廠家信息,於是我將情況反映至工商部門,工商部門要求超市將問題商品下架責改,誰知一個月後我再次來到沃爾瑪超市購物,順便看一下該品牌鞋有無整改時,卻發現問題鞋子依舊在貨架上出售,商品問題根本沒有任何改變,不知道大超市的問題商品爲何如此難改?”
問題2
這些“洋貨”產地究竟是哪?
消費者張先生反映稱:“我在樂購超市津友店購買移動硬盤,購買後使用時想看一下說明書,發現說明書根本就都是外文,都沒有中文,再仔細看一下外包裝,外包裝也都是英文,根本就沒有任何中文標誌,但外包裝卻印有‘ASSEMBLED IN CHINA’(中國組裝)字樣,商品哪產的、哪裝的,國產的還是進口的沒有任何說明,讓人看得‘雲山霧罩’。”接到反映後,記者來到樂購超市多家門店均看到該移動硬盤在貨架上銷售,至於商品產地,記者找到多位超市服務員詢問均未得到明確答覆。
王先生反映稱:“日前我在永旺超市梅江店購物,買了幾瓶生活之木品牌飲料,購買時商品外包裝大部分爲日文,印刷有‘生活之木株式會社’字樣,商品價簽上也標明‘產地日本’,仔細看一下粘貼的中文標誌卻又標明‘原產國英國’字樣。於是我又找了一個懂日語的朋友看了一下,卻發現該商品問題更多,日文配料表中標明的都是‘有機砂糖、有機檸檬、有機蔓越莓’等有機食品,中文標誌翻譯直接變爲‘白砂糖、檸檬、蔓越莓’,外包裝大字體印刷的有機標誌還被人爲粘貼,不知道這款商品爲何產地不明不白,原本的有機食品還變得遮遮掩掩?”接到市民反映後,記者在永旺超市梅江店看到這款問題商品,記者看到該商品包裝絕大部分均爲日文,商品價簽上標明“產地日本”,同時商品條形碼爲“49”開頭(49開頭條形碼爲日本產商品),然而中文標誌卻標明“原產國英國”,記者也看到該商品存在日文、中文配料表不一的現象。目前工商西青分局已經要求超市對於問題商品全部下架,經過調查後,工商部門對於超市作出經濟處罰。消費者趙女士反映其在紫金山路一家大型超市購買iPad電腦套,中文標籤標明“廠家:中國香港 原產地:中國臺灣設計團隊:意大利米蘭”等“雷人”標誌,該問題工商河西分局正在調查處理。
問題3
過期食品爲何還在銷售?
食品安全問題一直被政府有關部門重點關注,同時食品安全問題也吸引着每位消費者的注意。售賣過期食品,可謂食品安全管理中最不應該出現的問題,也是最低級的錯誤,即使這種錯誤,也會出現在大超市當中。
消費者鄭先生3月4日反映稱:“我3月1日去南開區一大型超市購物,看見超市正在促銷樂事薯片,商品買一送一,當時我也買了一個,回家準備食用時,發現商品生產日期爲2013年5月22日生產的,保質期9個月,超市促銷售賣的商品居然是過期食品,讓人十分氣憤。”
接到反映,記者當天來到該超市看到,超市依舊正在進行薯片買一送一促銷,其中過期商品依舊在超市貨架上銷售,工商南開分局東馬路工商所執法人員趕到超市,要求超市對於過期食品立即下架,並對超市售賣過期食品的行爲展開調查。
消費者楊女士向本報反映稱:“我2月18日去物美超市黃河道店購物,購買了一些食品回家準備食用時發現其中一袋烤魚片標明生產日期爲2013年11月16日,保質期至2014年2月13日,超市銷售的商品居然過期了5天,讓消費者不能理解。”消費者王先生也反映稱:“我2014年2月16日去永旺超市中北店購買君樂寶布丁,當時超市正在進行買三送一促銷,於是我就買了幾包,購買後發現商品生產日期居然爲2014年1月16日,保質期爲21天,售賣時居然過期了10天,爲何10天都無人發現商品過期,讓消費者十分不解。”目前工商部門對於超市售賣過期食品的問題已經展開調查。
問題4
海報承諾不兌現超市說話“不算數”
多數大型超市經常性地搞促銷活動,超市印製的促銷商品的海報在大街小巷散發,有消費者拿着海報專程去超市消費,實際價格等卻與超市宣傳的不符。
消費者張大娘拿着金鐘河大街一家大型超市的海報去消費,海報上大字標明“滿200減50”,張大娘花200多元購買了橄欖油禮盒,排隊結賬等了40多分鐘後,收銀員告知,張大娘購買的商品不參加“滿200減50”的活動。
閻先生看到河北區一家大型超市搞促銷活動,買夠一定數額的商品就贈送一張價值8元的超市消費券。閻先生於是在此超市購買了2000多元的商品,得到了13張消費券,可是當閻先生拿着13張消費券去該超市消費時,卻被超市告知一次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而這些消費券還規定有效期只1個月,令閻先生很生氣。
問題5
保健品依然誇大療效
家住河北區的劉大娘,按照小區門口貼的廣告提供的地址,去一家飯店參加專家健康講座時購買了具有“療效”的保健品。廣告稱參加健康講座可以免費領取6個雞蛋,夫妻同去的可以領取15個雞蛋。本來她是有空閒時間,想聽聽講座領幾個免費雞蛋的。但是去了以後,架不住銷售人員的忽悠,說他們的產品專治老人的慢性病,大娘答應購買8000元的產品,當時身上沒帶這麼多錢,銷售人員當即陪着回家拿錢。晚上家人回來後,聽說此事查看購買的保健品,提出質疑,大娘才感覺有問題。另一位霍大娘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廣告,宣傳某產品對老年人健康十分有益,她按照廣告提供的地址到某大廈27樓,銷售人員熱情地接待她,在銷售人員極力的鼓動下,霍大娘決定購買48000元的產品,東西買回家老伴提出疑義,大娘這才如夢初醒。
河北區消費者協會周少敏祕書長介紹,去年河北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受理類似投訴十幾件,這些消費者,大多是通過會議銷售、健康講座、產品宣講會、免費體檢、免費旅遊、免費使用、虛假網站、虛假電視、報紙廣告等方式上當購買的。商家有意識地選擇患有慢性疾病、追求健康心切的中老年人作爲購買對象,在銷售的過程中,普遍存在誇大宣傳等違規行爲,導致消費者食用或使用後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甚至耽誤了正常治療。由於保健品銷售涉及人員、環節多,主辦方多是跨地域銷售,銷售人員來去無蹤,致使這類講座式銷售保健品的投訴處理難。
問題6
銀行推銷保險
還不實話實說
一些老年讀者來電反映,在一些郵政儲蓄網點,時常看到櫃檯的玻璃上高利率的存款宣傳單。部分老年人以爲是銀行的定期儲蓄,而銀行人員也不加以明示。待存單到手,方知是購買了理財保險。想要退存,工作人員以各種藉口拒絕。無奈只能瞞着家人自己承擔損失。讀者問詢,銀行人員爲何不能在事前告知市民呢?他們的做法對嗎?
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3月4日在河北區金鐘河大街與增產道交口附近的郵政儲蓄所內記者看到,儲蓄櫃檯的玻璃上貼有“1萬元存2年,4.45%”的字樣。記者上前問詢是保險嗎?營業員回答是。而此舉對於老年市民多數會認爲是郵儲銀行發生的定期存款。無獨有偶,記者在河北區江都路金山道的郵政儲蓄所現場目擊了老年市民購買“保險”的經過。市民吳大娘前來領取養老金,看到櫃檯玻璃上張貼的宣傳單,以爲是高利率的定期存單。遂在大堂工作人員的引導下辦理了業務。但當存單到手,大娘發現是購買了保險。於是表示自己以前購買過保險,吃虧了不少錢,要求退掉。營業員告知生效了,不能退。在記者的提示下,大娘表示要投訴並要求找到領導說說理。看到大娘的一再堅持,營業員給大娘退掉了購買的保險。記者事後問詢大娘營業員是否在購買前明確告知購買的種類時,大娘表示營業員沒有任何提示購買的是保險。記者隨機在一些郵儲銀行內看到,此類情況比較普遍。營業員事前不進行任何提示,老年市民極容易誤入“陷阱”。
消費者張小姐反映,歐美小鎮某國有銀行支行內,櫃員沒有保險資格證,誤導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一款保險產品5年繳費12年滿期,櫃員告訴客戶5年就滿期,承諾每年分紅最低3.5%。該支行違規允許保險公司業務員長期駐點銷售,誘騙客戶購買,同時風險提示不按規定流程操作,避重就輕,不告訴客戶提前支取保險金的風險。
記者就此情況採訪了消協人士。消協人員表示,銀行此舉明顯有違《消法》的相關規定。營業員應該對客戶明確其購買的是保險品種,而不是定期存款。客戶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選擇,而不是以欺騙的手段進行推銷。
問題7
美容不成險毀容
事件屢有發生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女性朋友們更注重美,不惜花巨資去美容店消費。因爲美容店宣傳的天花亂墜,效果絕佳。可是一旦出現美容不成險毀容的事後,往往美容店又會百般推脫,不願意承擔責任。給消費者帶來很大的痛苦。
消費者王某去年到寶坻區消協投訴。王某從玫琳凱寶坻直營店購買多件化妝品,共計5700元。使用後皮膚出現過敏反應,經市長征醫院診斷爲皮炎加感染。王某要求被投訴人給予退還所購化妝品的貨款,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路費和精神損失費,被訴方以王某使用不當爲由拒絕退貨和賠償,消費者無奈只好求助消協給予解決。消協接到投訴後,立即聯繫玫琳凱寶坻直營店調查情況,直營店負責人當場提供了營業執照和相關商品檢驗報告,以證明其合法資質以及所售商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並解釋說是由於消費者的膚質屬易過敏性,且消費者又未按其指導正常使用化妝品,發生過敏現象後,又不按照指導進行護理,反覆抓撓致使臉部感染,責任應由消費者全部承擔。消協工作人員進一步開展細緻調查,證實被訴方未向消費者履行使用其銷售的化妝品可能引起過敏反應警示告知的義務,且未爲消費者進行皮膚測試。後經與玫琳凱天津公司聯繫,該公司有出現過敏現象折價退貨的承諾,依據《消法》等相關規定以及商家承諾,經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被訴方爲消費者進行退貨處理,退還貨款3460元,賠償醫療費373元,爲治療花費的路費267元,共計4100元。一般美容消費產生糾紛後,責任認定時比較難。
有些消費者在美容醫院整容後,因爲效果達不到預期目的投訴的也較多。但如果整容後沒有發生感染等問題,即使整容後變得醜了,因爲沒有國家標準,也無法進行鑑定,消費者投訴也很難得到支持。
問題8
政策告知未提前
定金交了房難購
售樓員爲了銷售業績,對不符合購房條件或貸款條件的消費者也極力進行推薦,致使消費者在付了定金後,無法正常貸款或購房,要想退定金就難了。此類糾紛在房屋銷售過程中較多。
2013年6月2日,北京消費者李先生到東麗區保利玫瑰灣樓盤看房。售樓員在明知李先生不是本市戶籍的情況下,沒有向其介紹在津購房政策,仍然向李先生推薦商品房。李先生選中了一套偏單,在售樓員的要求下,先交納了3萬元定金,之後,售樓員給他一份“非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問答”,同時拿出“玫瑰灣認購書”讓其簽字。李先生得知需提供1年以上的在津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當即表示無法提供,不具備買房的條件,於是拒絕在認購書上簽字,並要求退定金。售樓員以李先生應該瞭解購房政策爲由,認爲李先生違約,不予退還定金。雙方發生爭議,李先生投訴到東麗區消費者協會。
東麗區消協受理後經調查覈實,認爲售樓員在銷售房屋時,明知李先生不是本市戶籍,但沒有提前告知購房政策,而且先交定金後籤協議不合常理,認購協議條款中定金性質約定不完整,依照《消法》《擔保法》的規定,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玫瑰灣一次性退還消費者李先生定金3萬元。
問題9
店家關門
預付卡就作廢?
目前預付卡消費已經非常普及,預付卡內的消費金額大到數萬、幾十萬元的健身卡、美容卡、培訓卡,小到百元的水卡、理髮卡、購書卡,等等,幾乎每個人手中都有若干消費預付卡。由於卡內的資金都掌握在商家手裏,沒有第三方監管,一旦商家突然宣佈經營不善倒閉,或者經營者外逃,抑或商家規定的有效期到期等問題,卡內的餘額都不退或者沒法退,就會造成消費者損失,這類問題屢見不鮮。各級消協系統經常處理像此類糾紛。例如:去年“十一”期間,河北區消協接到消費者鄧某、賈某、胡某等多人投訴,反映河北區昆緯路聯華超市底商的外灘風尚餐廳已經停業,手中會員卡仍有餘額,在其他分店也無法正常消費。經河北區消協向天津濱海外灘風尚連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瞭解情況後得知,該店屬於公司加盟店,由於管理出現問題,現處於停業狀態,無法對外營業。經耐心調解,經營者最終將消費者原會員卡變更爲外灘風尚總部會員卡,並在其直屬分店消費餘額。
有的服務企業銷售預付卡時宣傳得非常誘人,而消費者付費後服務立馬就縮水。因爲消費者買卡時,多數商家並沒有和消費者簽訂服務合同,更沒有服務標準,這表現在美容行業、家政服務等行業。比如河北區一家家政企業,在銷售了服務卡後,今年1月份,消費者多次打電話催促其上門服務,其總是以人員缺少爲由,約好時間後,消費者請假在家等了一天,遲遲不來服務。即使在多次催促下上門服務後,只派了一名臨時打工的大學生,保潔做得很不到位。無奈的消費者只好到河北區消協投訴。
記者手記
攜手淨化
身邊消費環境
新《消法》的實施無疑對於消費維權起到極爲積極的作用,“提高賠償倍數”“提高賠償金額”無疑對於商家的經營起到鞭策警醒的作用。我們在呼籲有關部門對於不法商家的銷售行爲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希望每一位商家更要切實履行“文明經商誠信經營”,同時也要提醒每一位消費者學會合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大家一起攜手淨化我們的消費環境。本報記者樑素梅本版漫畫王宇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