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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後,市民購買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自銷售之日起七日內發現含量不足發票或飾品籤標註等質量問題,可選擇退貨、換貨或維修;黃金、鉑金、鈀、銀、珠寶及其鑲嵌製品,自銷售之日起,可憑銷售發票保修半年。非質量原因退貨的,退款金額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網購的貴金屬、珠寶及鑲嵌製品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隨着3月15日起本市開始試行《天津市貴金屬、珠寶及鑲嵌製品售後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後,市民購買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自銷售之日起七日內發現含量不足發票或飾品籤標註等質量問題,可選擇退貨、換貨或維修;黃金、鉑金、鈀、銀、珠寶及其鑲嵌製品,自銷售之日起,可憑銷售發票保修半年。
貴金屬將享“三包”
今後,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應當明碼標價,以及包退貨、包調換、包修理的售後服務。市黃金珠寶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三包’的有效期自開具銷售憑據之日起計算,消費者可憑銷售憑據、飾品籤,享受‘三包售後服務’。”
自銷售之日起七日內,發現以下五種質量問題,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換貨或維修:一是,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中的黃金、鉑金、鈀、銀製品及K金貴金屬,含量不足發票或飾品籤標註;二是,以重量作爲銷售計價單位的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中的黃金、鉑金、鈀、銀製品,重量不足發票或飾品籤標註;三是,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中的黃金、鉑金、鈀、銀製品,與發票或飾品籤標註等級不符;四是,貴金屬、珠寶及其鑲嵌製品,經市黃金珠寶行業協會授權的檢測部門檢測爲不合格產品;五是,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爲消費者退貨的。
非質量原因退貨
退款就低不就高
“一旦出現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的情況,銷售者應當按發票金額一次性退清貨款。”市黃金珠寶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非質量原因退貨的,退款金額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這也就是說,退貨時,退貨當日零售價格高於購貨當日零售價格時,退款按購貨當日零售價格計算;退貨當日零售價格低於購貨當日零售價格時,退款按退貨當日零售價格計算。
網購黃金飾品也可退貨
消費者網購的貴金屬、珠寶及鑲嵌製品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不過,經營者聲明不可退且消費者確認的、影響二次銷售的、經過佩戴造成污損的、與原貨品不符的商品除外。消費者如因“三包”問題與經營者、維修者發生異議不能解決,可向市黃金珠寶行業協會或市消協申請調解,也可通過其他法規途徑解決。
名詞解釋
《辦法》中的貴金屬指的是,黃金、鉑金、鈀、銀以及K金;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經營註冊開設或設在其他場所內以及其他營銷渠道銷售貴金屬及珠寶玉石、鑲嵌飾品的經營企業或組織,都應遵守這一《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