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寧波奉化市的黃賢村,早在1984年就被評為『奉化縣文明村』,此後榮獲『浙江省文明村』、『全國綠化千佳村』等榮譽稱號。在當地被視作新農村建設的樣本村。近年更是以村為單位開發省級森林公園,在2012年,黃賢森林公園成為了4A級景區。
但這個模范村,近期被查出存在違規用地建別墅的情況。整個村子8年之內,違規建了200餘幢別墅。
建在村子裡的別墅群
黃賢村位於奉化市東南濱海地區,距奉化城區50公裡。據公開資料描述,黃賢村近幾年著重建設的黃賢森林公園,是一個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有機融合的海岸沿線山水風光型景區。
但在網絡上,這一建設被指破壞耕地、違規開發別墅牟利。ID為『黃賢村民』的網民在天涯論壇上這樣發帖說道。
在黃賢村,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這裡的別墅確實不少。
在一個名為上林墅院的小區,牆體上白下紅的別墅依山而建,據記者估算,約有50餘套。小區完全無人居住,甚至沒有一個看門的。除了外牆,幾乎所有別墅都沒有裝修,就是毛坯房。
另兩個較大的別墅群,情況基本一致。用十室九空形容並不為過,且大多房子沒有裝修,少數裝修的屋子也無人居住。不少房子門前長滿了荒草,似是久無人煙。
雖然少有人住,但當地村民告訴記者,這些別墅大多已經賣出去了。買的人裡面少有本村人,大多來自外地,如奉化、寧波等地。
林在黃賢是大姓。一位林姓村民稱,家裡原有4畝耕地,現在只剩6分,『其餘都從2007年開始,陸續被村裡征去建別墅了。』他說,價格各有不同,有的是2000元一畝,有的是2500元一畝。村民還稱,如果不配合,在村裡就會被『穿小鞋』,『辦各種事都卡你』。
當地村民告訴記者,大多數別墅都是以發展黃賢森林公園的名義建造的。
奉化市國土局官網上,字號為奉土行罰(2010)6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09年,黃賢村以黃賢村森林公園配套工程建設為名,擅自建房屋11幢。處罰決定要求退還非法佔用土地,限期60天內,拆除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並對違法佔用的2186平方米土地處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
事實上,自2006年起,國土部門一直就對黃賢村存在的違規用地搞開發問題進行行政處罰。類似的處罰決定書還有10份。這些決定書的處罰內容基本相同,都是要求退還土地、拆除建築,並予以罰款。然而,時至今日,這些房屋仍然立在黃賢村的山間地裡,並未被拆除。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房屋都是在以租代賣的土地上建造起來,並不符合土地規劃。換言之,這些別墅都是小產權房。
修別墅為旅游
黃賢村的別墅引起了國土部門的注意。
2014年2月19日,奉化市人民政府的官方微博『奉化發布』發布了一條題為『黃賢村違規建房處置進展順利』的通報。
該通報稱,2013年1月,奉化市紀委組織公安、國土、裘村鎮政府開展了聯合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黃賢村的違規建設籌劃於2002年、2003年,2005年正式開工,動因是黃賢村為推進國家4A級旅游景區和新農村建設、改善村容村貌。
據奉化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糜飛松介紹,當時,奉化的滕頭村和溪口鎮風景區相繼聲名鵲起。黃賢村也決定發展旅游,並向奉化市政府申報發展農家樂、農家游景區創建。
據人民網此前報道,『由於黃賢村山林保護得好,憑借全村200棵百年古樹、1棵千年古樹的自然優勢,順利申報森林公園,並於2004年通過批准,這也是全國唯一的以村為單位開發建設的省級森林公園。』
據調查結果顯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黃賢村建造起了人工湖、賓館、農家樂、旅游接待中心等旅游配套設施。
創建旅游區需要資金,糜飛松表示,據他估計,黃賢村出賣土地建造別墅的原因也在於此。截至記者發稿,相關部門未公布數年來黃賢村出讓土地的總收入。
但此前國土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可以略作參考。以奉化市國土局2009年的49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為例,被處罰人向黃賢村村委會租用村集體土地20畝,為期70年,每畝租費20萬元,共400萬。
同時,據奉化市國土局調查,2005年至2012年9月,8年間,黃賢村范圍內累計發現違法用地涉及總面積252.2畝,其中基本農田43.8畝。在這些地塊上,全村共計違法佔地建造別墅式住宅272套。
整個黃賢森林公園區主要有紅岩飛瀑、廟山亭、清和門、蟠龍寺、東祠廟、張鐵嶴農家樂、黃賢湖、黃公墓、向陽海岸等28個景點。前述報道顯示,從2005年到2012年,黃賢村一共建了15個景點,總投入6000萬元。
收繳違法所得
針對網上舉報,奉化市紀委組織國土、公安部門的調查顯示,舉報所說黃賢村原村支書林孝良有貪污行賄問題,並不存在。
奉化市一名全程參與此事處理的官員介紹,『一是要確定錢去哪兒了,是中飽私囊進了自己腰包,還是用作了村集體發展。根據紀委調查,錢都是用到了村建設。』
關於此前村民所說的強征土地,糜飛松表示並未發現。但作為村集體違規建房的第一負責人,林孝良已被免去村支書一職。
除了追究個人責任外,散落在村裡的272套別墅,將怎麼處理?
糜飛松表示,首先,已對黃賢村范圍內個人出資開發違規建造別墅並出租對外牟利的行為進行清理,收繳違法所得。『小產權房就是要把開發商的違法所得壓縮到零,讓有非法所得的人付出代價。』糜飛松如是說。
據稱,整個黃賢村違規開發共涉及8個地塊,收繳全部開發商的所得共計3300餘萬元。這3300萬元,是根據收入減去成本決定的。
糜飛松稱,他們請了中立單位評估別墅造價,並根據開發商與村裡簽訂的協議確定成本,再根據銷售合同的售價確定收入。這部分資金目前由奉化市紀委代管,之後將再決定資金去向。
在黃賢村,這272套別墅的去留成了國土部門的難題。糜飛松表示,這麼多房子全部推倒,並不現實,『如果這麼做,客觀上也是資源的二次浪費。』
奉化市國土局拿出的方案是:村民以外人員對村經濟合作社提供的別墅式住宅僅享有承租權,不享有所有權,回歸產權歸集體所有和有集體經營的性質。也就是說,外人來黃賢,不是買別墅,而是租別墅,租金則進入村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