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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無業男子以能辦工作等藉口,編造謊言騙取多名被害人信任,騙得40餘萬元。日前,該男子已被西青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並處罰金47萬元。
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期間,本市無業男子宋某憑藉三寸不爛之舌,編造謊言騙取了被害人潘某的信任,隨後,其虛構能購買爐灰的事實,以花錢託關係爲名,先後多次騙取潘某共計23萬餘元。在此期間,宋某還曾於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間,虛構能爲被害人狄某親屬辦理工作調動的事實,先後四次騙取狄某等人共計21萬元;於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間,虛構能爲被害人任某女兒辦理工作調動的事實,先後三次騙取任某1.4萬元。後經被害人報案,宋某於2012年7月8日被警方抓獲。(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