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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步行者是道路交通傷害的高危人羣。據統計,每10起道路交通傷害中,就有4起的受害人是兒童步行者。筆者昨日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獲悉,該中心正式啓動“廣東省2014年兒童安全教育干預項目”,在中山、江門、陽江3市各選取100所學校,於2014年春季學期開展“兒童安全步行”主題教學活動。
省疾控中心利用公安交警系統的數據,分析了廣州市14歲以下兒童步行者道路交通事故傷害的流行特徵,發現5歲至9歲兒童的交通事故發生率和死亡率最高,且男孩高於女孩;而在人、車、路系統中,司機和步行者過失是兒童步行者受傷害的主要原因。
專家通過研究還得出以下結論:在兒童道路交通傷害事件中,有2/3是因爲兒童步行者的違章行爲;流動人口和郊區人口的兒童是步行交通傷害的脆弱人羣;兒童一般要到8歲至10歲左右才能獨自過馬路,在這個年齡段以前,兒童很難判斷遠處的車要多長時間來到身邊,並且在緊急情況下,他們也很難維持身體平衡。(記者/曹斯通訊員/粵康信)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