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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駕駛汽車發生輕微剮蹭後,兩名司機在商量解決問題時因言語不和發生鬥毆,造成一人輕傷,導致一起本來只需兩三百元就解決的交通賠償,變成一起刑事案件。日前,靜海縣人民檢察院對打傷他人的司機王某以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
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司機王某駕駛汽車在路上正常行駛,在一處道口因並道過急,與同向行駛的李某的汽車發生輕微摩擦。王李二人下車查看,發現兩輛汽車僅僅車頭髮生接觸,前保險槓被刮掉小塊車漆而已。隨後,兩人就事故責任和賠償問題開始商量。但因爲看法不一,兩人在爭論中情緒漸漸激動起來,並相互指責對方會不會開車,懂不懂交通規則。幾句話下來,脾氣暴躁的王某上前一記耳光打在李某臉上,並仗着身強體壯開始對李某拳打腳踢。事後經鑑定,王某毆打李某造成輕傷,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記者張家民通訊員陶夢輝張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