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武漢3月26日電(記者付文)26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原告(反訴被告)湖北東星集團公司、蘭世立與被告(反訴原告)李軍、楊嫚,被告謝小青、融衆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三人武漢東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權糾紛一案。法庭將擇日宣判。
2009年6月,蘭世立和東星集團將李軍、楊嫚以及融衆集團告上法庭。2012年5月,湖北省高院一審判決股權轉讓有效,蘭世立和東星集團敗訴。蘭世立和東星集團隨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認爲該案一審“基本事實不清”,裁定該案發回湖北省高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