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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全給戶裏,給了就不對頭了。”宋明羣說,3戶中的宋書貴因爲自己有什麼關係,就全額給了,而剩下兩戶一家給了5000塊錢,“餘下的錢就村裏開支了”。記者瞭解到,宋書貴是村會計的父親,已經於年前去世。
“跟上邊要點錢,那麼容易呀,這個你理解不?”宋明羣對記者說,“你得理解農村這個情況,上邊有點政策,就得跟經商一樣,反正能要就要。”宋明羣開有一個棉花加工廠,但效益並不好。
“老百姓不能只看收入,不看開支。”宋明羣說,村東修建的1.8公里的水泥路,花了20萬元,村裏只出了6萬元,剩下的都是自己跑來的。此外,村裏還修了主街道,路燈、自來水都不向村民收錢。村內維修機井、自來水電費等年支出達3萬多元。
聽着他一件件答覆村民所反映的問題時,記者能感受到他擔任村黨支部書記18年來形成的村莊治理思維和國家政策、法規之間的衝突。
爲弱勢羣體設置各種保障線,是一個現代化法治國家的基本職責,但在宋明羣看來,這些資金完全可以拿來重新分配,而目的僅僅是避免村裏某些人出現的心理不平衡。
法規、紀律自有其嚴肅性。然而就在上級部門對其進行調查時,他卻逼着兩位只收到5000元現金的村民寫下了1.35萬元的收據。
村裏真的窮到需要把低保金、危房改造補貼款拿來用於公共支出嗎?向本報反映情況的村民稱,2007年以來村裏賣宅基地,以及260畝機動地對外承包的收入多達上百萬元,不至於需要截留低保金。
調查中,宋明羣找來宋祥申、宋保柱兩個低保戶,意圖證明存摺在自己手中時他並未將存摺上的錢全部支走。但記者發現,這兩份存摺上顯示,2011年和2012年,兩份存摺上均各有兩次支取記錄,基本上有多少錢支走多少。而存摺持有者表示,錢不是自己支的。
上級調查結果未向羣衆公佈
宋明羣的違規行爲長達四五年,其間,有關部門沒有察覺,受侵害的羣衆也沒有向上反映。在一些村民看來,這是因爲低保戶、五保戶中很多人不掌握政策,也不具備向上級表達訴求的能力。
但是當宋明羣考慮將村裏的土地大規模流轉給一家公司時,村裏的一些種地大戶首先站出來反對了。
據宋明羣介紹,經鎮裏一位幹部牽頭,自己和一家公司洽談了一個多月,對方想要2000畝地搞太陽能發電和種植。問及該公司名字,宋明羣卻說不清,只表示該公司和某農科院有聯繫。
2013年七八月份,他召集部分村民開會,介紹流轉土地的好處——每畝地每年給租金700元,優先在本村用工等。宋明羣設計的流轉方案是,先由村裏和村民籤合同,再由村裏和公司籤總合同。
“宋莊村總共只有土地1760畝,這不是要斷了我們的飯碗嗎?”宋莊村的村民認爲。3月25日,記者在村中找到幾位當初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的村民時,他們正在忙着準備春耕,他們說不願意放棄耕種。
記者在全省的走訪中也發現,不願意失去土地,是很多農民的心願。陽原縣九馬坊村村民趙恩就是其中一位。她向本報反映,兩年前,村裏強迫大家種植黏玉米,結果玉米錢尚未到位,村裏的耕地便被流轉給了一家養殖場。趙恩說,在這個過程中,村幹部騙了大家。
而今,宋莊村的一些村民也要面對選擇。在遭遇村民“阻擊”後,宋明羣依然堅持:“我這脾氣,想好的就要做成,今年我流轉不成,將來我還得流轉。”
因爲擔心土地被強制流轉,2013年8月,宋莊村部分村民聯名將宋明羣舉報到了威縣多個部門。2013年9月,該縣有關部門答覆媒體時表示,章臺鎮黨委已經研究決定對宋明羣予以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