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但3月26日,章臺鎮黨委書記王敬軍卻告訴記者,當時只是暫停職務,後來已經恢復。王敬軍幫記者聯繫到威縣檢察院分管該案件的一張姓副檢察長,她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檢察院調查後認爲,宋明羣不構成犯罪,但由於具體經辦人員被抽調到外地,所以無法詳細解釋村民尚存的疑問。
威縣紀委監察室主任趙曉飛告訴記者,雖然收到了村民的舉報信件,但檢察院介入後,縣紀委就沒再介入。而至於“不構成犯罪,是否存在違紀”的問題,還需要給領導彙報後才能決定。
從宋明羣違規領取低保金到現在,五年時間過去了;而從檢察機關介入調查到現在,也已經過去了半年時間,宋明羣的行爲該如何認定,如何處理,宋莊村的村民看來還需要繼續等待,被截留的各項補貼能否得到補發,似乎也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