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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內江市東興區瞭解到,針對網民李文(化名)實名舉報的“順河鎮黨委書記鄭尚金作風腐化問題”一事,東興區紀委等相關部門經過深入調查後,目前已查實結果並作出處理決定:給予鄭尚金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鎮黨委書記職務自然撤銷,不再擔任其它任何領導職務。
2月23日,網民李文在網上實名舉報:“內江市東興區順河鎮黨委書記鄭尚金與我妻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且育有一子,請求組織調查。”
收到舉報後,東興區立即展開調查覈實,並於2月27日決定停止鄭尚金順河鎮黨委書記職務。隨後,經東興區紀委進一步覈查,李文所舉報的“鄭尚金與陳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情況屬實,陳某所生之子張某某經親子鑑定爲:“鄭尚金和陳某是張某某的生物學父母親的親權機會爲99.99%。”
鄭尚金作爲黨員領導幹部,與已婚婦女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並且育有一子,嚴重違反了社會主義道德,造成不良影響。3月28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之規定,東興區決定給予鄭尚金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其擔任的順河鎮黨委書記職務自然撤銷,不再擔任其它任何領導職務。
名詞解釋
留黨察看
留黨察看爲黨的紀律處分用語。《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留黨察看處分,分爲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二年。對於受到留黨察看處分一年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復黨員權利條件的,再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
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爲的,應當開除黨籍。
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其受處分前所擔任的黨內職務自然撤銷,無需再履行撤銷黨內職務的處分手續。如果其在黨外組織擔任領導職務,還應當在給予留黨察看處分的同時,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領導職務。(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