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低保家庭中有勞動收入人員就業補貼標準
從4月1日起,就業補貼標準從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5元。在經濟狀況認定時,對低保家庭中從業人員的收入,按照就業補貼標準免於計入家庭收入,進一步鼓勵低保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人員通過勞動實現自我解困。
調整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從4月1日起,上海市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日常生活費標準從每人每年不低於7980元調整爲每人每年不低於9000元。
同時,對部分民政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助標準一併調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