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國家郵政局發佈《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規定》,詳細規定了寄遞詳情單和電子信息的安全管理辦法,並明確指出寄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泄露用戶信息,將承擔法律責任。
據介紹,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單位名稱等用戶基本信息,以及寄遞單號、時間、物品明細等用戶使用寄遞服務衍生的信息。
《規定》明確指出,寄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因泄露寄遞用戶信息對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進行賠償;屬於從業人員違法泄露寄遞用戶信息造成損失的,寄遞企業應當依法進行賠償,並向從業人員追責。寄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提供寄遞用戶信息,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郵政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針對寄遞企業不同經營體制、管理模式和內部處理方式,《規定》明確被加盟人與加盟人的安全責任關係。加盟人出現信息安全事故,被加盟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記者韓旭)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