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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農墾事業管理局近年來不斷加強國有土地管理,采取分門別類、先易後難的方式,逐步收回違法違規對外承包的國有土地。截至2013年底,累計清理收回違法違規對外承包土地25.82萬畝,避免了國有土地資產流失,確保了糧食生產、現代農業建設、生態移民安置和重點項目建設用地。
針對部分土地承包者私下分包、轉包、倒賣土地,部分市、縣(區)越權亂批亂佔農墾土地等問題,2009年3月,寧夏成立由一名自治區副主席任組長,自治區紀委、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等5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檢查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檢查清理農墾違法違規對外承包土地,涉及對外承包土地1244宗共計32.87萬畝。
2010年7月,自治區出臺《關於整頓和加強農墾土地管理的決定》,重點對農墾十類土地進行清理整頓,包括嚴重違規對外承包的土地;非法買賣、私自發包轉包轉租的土地;違法違規改變土地用途的土地;不履行承包合同違約的土地;領導乾部以權謀私承包的土地;實際承包經營面積超出承包合同面積的土地;農墾退休職工仍佔用的『承包經營田』和『社會保障田』;未經自治區政府批准,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佔用的農墾土地;承包後未開發利用的農墾土地(包括封山育林土地);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需要收回的承包土地。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