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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青島4月4日電(記者蘇萬明)山東省平度市人民檢察院4日通報稱,4月3日,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平度“3·21”縱火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
3月21日1時54分,山東平度市鳳台街道杜家疃村一帳篷起火,造成村民1人死亡、3人受傷。公安機關調查認定是一起人爲的縱火案。
案件發生後,當地公安機關迅速調集精幹力量展開偵查工作。經過4晝夜的連續奮戰,於3月25日成功偵破此案,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當地公安機關偵查發現,3月21日凌晨,李某、李顯某、柴培某、劉長某4人受王月某指使(均爲平度人),竄至現場實施縱火後逃跑。王月某是受崔連某(貴和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系開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和杜羣某(杜家疃村主任)的指使實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