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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杭州4月4日電(記者袁亞平、江南)在總結提煉安吉縣美麗鄉村建設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我國首個美麗鄉村省級地方標準——《美麗鄉村建設規範》將於4月6日起正式實施。該《規範》由安吉縣政府、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等6家單位共同起草,省質監局批准發佈,旨在將美麗鄉村建設的經驗、成果進行標準轉化和推廣。
《美麗鄉村建設規範》規範性引用了新農村建設現有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21項,並對經濟、環境保護、安全等基本指標進行統一規範和量化,共涉及相關指標36項。規範共有11個章節,主要框架分成基本要求、村莊建設、生態環境、經濟發展、社會事業發展、社會精神文化建設、組織建設與常態化管理7個部分,使得美麗鄉村建設從一個宏觀的方向性概念轉化爲可操作性的工作實踐,確保美麗鄉村建有方向、評有標準、管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