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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提高民辦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的積極性,廈門市政府近日出臺文件,將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分級管理。
廈門將制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的分級標準,進行定級評估,並建立政府分級補助辦學經費制度。從2014年秋季起,對積極招收經教育部門統籌安排的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按規定免除學生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等費用的民辦學校,按一級、二級、三級、合格等4個等級分別給予小學每生每學年3200元、2800元、2500元、220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4000元、3600元、3200元、2800元的辦學經費補助,用於發放民辦學校的教師工資和改善辦學條件。
據瞭解,上述補助標準比原補助標準的提高部分,由廈門市、區財政各承擔50%。對積極接收教育部門統籌安排的隨遷子女的民辦義務學校,每提升一個評估等級標準,將給予財政補助10萬元。(記者熊傑)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