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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本市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學需氧量、氨氮等四項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費征收標准作出調整,收費標准相比以前有了大幅提高,特別是後三項比原來提高十倍左右,並實施階梯式差別收費,排放越少,繳費越少,用經濟杠杆倒逼企業減排。該標准將於今年7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新的排污費征收標准為:二氧化硫每千克為6.30元(調整前為1.26元);氮氧化物每千克為8.50元(調整前為0.63元);化學需氧量每千克為7.50元(調整前為0.7元);氨氮每千克為9.50元(調整前為0.88元)。
為鼓勵低標准、懲罰超標准排放,增強企業治污減排的積極性,本市實行階梯式差別收費。根據經環保部門有效性審核的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對四種主要污染物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污染物排放濃度在規定排放標准90%—100%之間(含100%),按收費標准計收排污費;在排放標准80%—90%之間(含90%),按標准的90%計收排污費;在排放標准70%—80%之間(含80%),按標准的80%計收排污費;在排放標准60%—70%之間(含70%),按標准的60%計收排污費;在標准50%—60%之間(含60%),按標准的50%計收排污費;低於規定標准50%(含50%),按收費標准40%計收排污費;污染物排放濃度超過規定排放標准的,按收費標准加1倍計收排污費。
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大幅提高排污費標准將使很多企業的排污費用大大增加,這就逼著企業對生產和排污設備進行昇級改造,用科技手段減少污染物排放,並能促進加快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的調整以及發展方式的轉變,實現節能降耗、減少排放,改善環境。 (記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