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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9日電(記者林露實習生韓東欽)記者今天從上海市教委獲悉,經上海市督學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認定丁豔等302人具有上海市督學資格。
據瞭解,2009年起,上海市督學資格考試首先在浦東新區、黃浦區、長寧區和閔行區4個區試行,目前已擴大到全市範圍。
今年起,上海市爲每所中小學配備責任督學,方便家校溝通,規範學校辦學。年初首批405位責任督學已經掛牌上崗。據上海市教委介紹,督學按1人負責約5所學校配備,一般每所學校由2人聯合督導。督學可通過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進行督導,學校必須按要求提供情況和進行整改。
去年9月,教育部出臺《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據教育部官員介紹,中國30萬中小學將全部配備責任督學,全國約需要6萬名責任督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