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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出臺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廳局級只能坐經濟艙住單間或標準間
省財政廳日前公佈了《江蘇省省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目前該《辦法》已經施行。《辦法》規定,省級及相當職級人員可以乘坐飛機頭等艙以外,廳局級及相當職級人員和其餘人員都只能乘坐經濟艙。
火車方面,省級、廳局級及相當職級人員可以乘坐軟座、軟臥,其餘人員只能乘坐硬座、硬臥,如果是高鐵或動車,省級、廳局級及其他人員分別可乘坐商務座、一等座和二等座。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工作人員到省外出差,執行財政部公佈的當地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限額標準;在省內出差,執行財政部公佈的江蘇省住宿費限額標準,爲省級及相當職級人員每人800元/天,正副廳長及相當職級人員每人490元/天,其他人員每人340元/天,省內的伙食補助費標準一律爲每人100元/天。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廳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者標準間。
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出差人員應在差旅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出差人員對相關憑證真實性負責。出差人員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如果出現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差旅費,違規擴大差旅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的以及轉嫁差旅費等行爲,由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予以追回,並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黃昆)
(來源:金陵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