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環球時報駐德國特約記者青木】據德國《明鏡》週刊10日報道,位於德國呂訥堡市的下薩克森-不萊梅州社會法院近日判決,一對中國夫婦必須償還德國政府約4萬歐元的社會福利費。這對中國夫婦1990年來到德國申請避難,多年享受德國各種社會補助,卻被警方發現同時得到了來自臺灣情報部門的匯款,總額超過10萬歐元。據這名丈夫稱,這些錢款均被用於“招待中國異議人士並給他們提供生活費”,他自己分文未得。
《環球時報》記者閱讀了下薩克森-不萊梅州社會法院判決書L8 SO 156/10,發佈日期爲今年3月6日。判決書中稱,這對中國夫婦分別於1949年和1948年在中國出生,並在中國結婚,均爲中國公民。他們1990年來到德國申請避難,自1993年起獲得德國永久居留權。判決書中並沒有提及這兩人的名字,也沒有說明他們所住的城市,均用字母代號表示,。
《明鏡》週刊稱,這對夫婦多年享受德國社會福利,其中包括住房補貼、失業金、失業救濟金和社會救濟金,如住房補貼每月360歐元等。不過,德國警方發現,這對夫婦在領取德國社會福利的同時卻得到了來自臺北不同銀行的匯款。調查顯示,1997年到2004年間,該男子在德意志銀行的賬號上得到了1400歐元至4.9萬歐元不等的多筆匯款,總計超過10萬歐元。如1997年2月3日收到的一筆就有6275馬克。“他們幾乎每個月都得到匯款,且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下薩克森-不萊梅州社會法院認爲,外來匯款來自臺灣情報部門。在審訊過程中,該中國男子辯護說,他只是外來匯款的託管人。外來匯款被用來招待中國異議人士並給他們提供生活費,以及較高的信件郵費和電話費用支出。情報部門的匯款用來支持“中國的反對黨”——中國基督教民主聯盟(CCDU)。在法庭上,這名男子還稱自己不知道這種轉賬需要報告德國當局。他缺乏語言技能,無法完全理解德文。
但法院認爲,在沒有得到匯款來源、目的及使用事宜等證據的情況下,該男子有權自己享有外來匯款,因此違反了德國福利法,並判處這對夫婦償還德國40102.88歐元的社會福利費。
德國新聞電視臺11日評論說,情報人員工作處於陰暗和危險中,他們往往會獲得經濟補償,“但國外的‘007’不能享受德國福利”。德國下薩克森-不萊梅州社會法院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11日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外來間諜在德國領福利案還是第一次發生。該案審判週期很長,非常謹慎,有5位法官參與,直到近日才做出最終判決。不過,他不願多透露案件的其他內容。據報道,這對夫婦已於2011年9月被遣返回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