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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08年,爲規範與引導獨立學院的改革發展,教育部頒佈了《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並規定在5年內對全國獨立學院進行考察驗收,但教育部在2013年5月又把驗收的最後期限延遲到2016年。
爲什麼絕大多數獨立學院難以如期通過驗收呢?主要原因在於獨立學院辦學過程中的“先上車,後買票”。獨立學院的舉辦始於1999年,而2008年教育部纔出臺管理辦法。而這個管理辦法,又脫離了諸多獨立學院的實際。比如“管理辦法”界定,獨立學院必須爲實施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的普通本科高校。但在現實中,部分獨立學院是由政府出資,部分則是由國企投資。而“管理辦法”又對獨立學院的辦學資質諸如校園面積等,設置了一系列的門檻。很多獨立學院又難以達到。
活着,還是死去?成爲擺在獨立學院眼前的一道難題。更尷尬的是,活着還是死去在很大程度上並不取決於他們在辦學方面的努力和成績,而取決於教育主管部門設定的條條框框。而條條框框上的要求,靠他們自身的努力基本上是無法實現的。如果部分獨立學院因爲投資主體、校園面積等原因而停辦,那就確實有點冤。
既然如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就應該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對驗收條件進行一定修正。在投資主體、校園面積等方面,最好是能夠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進行,將驗收重點落腳於實際的辦學質量上。這樣,才能夠體現出獨立學院政策法規的科學和公平。
同時,驗收也是一個契機,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把一些新的改革理念融入其中,引導獨立學院辦學的正確方向。不久前,教育部提出,要以2000年以來新設的600多所本科高校爲重點,引導部分本科高校加快轉型發展步伐,培養生產服務一線的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重心放在職業教育上來,並相應地改革高考制度。在這樣的背景之下,獨立學院如何作爲?雖然獨立學院的母校多爲學術型大學,有很多獨立學院當初的定位,也是向學術型發展;但多年實踐下來,獨立學院中的絕大多數,都是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爲主,實際上已經初步具備職業教育的諸多內容和特點,也就是說具備了從事職業教育的成熟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教育部門應該因勢利導,在對獨立學院的驗收中,有意識地在這方面設置一些標準條件,引導獨立學院明確自己的定位和發展方向,利用好這一重要教育改革提供的時機。